“这太荒谬了。”
年轻人举起剑,踢动了马。
狼sca
惊恐地尖叫着,惊讶地飞了十英尺高。安克雷克斯咒骂道,因为他意识到狼sca
并没有和男孩们一起回去,他不能依靠自己的杀戮意图来吓跑袭击者。他几乎来不及抽出剑来抵挡骑士长剑的猛烈挥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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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les终于看到了这把长剑的价值——剑尖可以承受巨大的力量,尤其是在马背上挥动的时候。这样的秋千会撞碎一个合适的盾牌,但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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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les没有盾牌,如果它碰到他的皮肤,就会把他切成两半。
那人掉转马头,又转了一圈。当拳打起来的时候,安卓克斯踩了进去,在挥杆开始前抓住了那个人的手腕,把他从马上拽了下来。矮一点的人绝对做不到这一点,而且这对长矛也不起作用。
值得赞扬的是,这名男子在被扔到地上时没有尖叫。当他的脸以一个奇怪的角度撞在泥土上时,他的圆锥形头盔突然脱落,弹到几英尺远的地方。安克雷克斯瞅准机会,一把抓住那人浅棕色的头发,踩在他的下背部,然后猛地往上一拉。他痛得喘不过气来,想挣脱他的头发,但这个角度耗尽了他手臂的力量。
他用自己的剑迅速果断地砍下了攻击者的头,暗自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的剑足够锋利,可以一刀就砍下。他把头颅扔到十步外的首领膝上,滴落的血和他的红外衣相配。
小矮人喊道:“带一百个人过来,不然就别过来,小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