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并没有想着把父母接到城里一起住。

    如果父母到时候喜欢城市的喧嚣与热闹,那就买一套小点的房子,供他们住着。

    如果他们喜欢乡下的悠闲,以及乡邻四舍的热情氛围,那就在乡下建一栋别墅,让他们舒服的呆在乡下养老。每个月,按时给生活费就可以了。

    等他们年纪大了后,需要照顾了,再接到身边照顾。

    这个世界上最难相处的,就是婆媳关系。

    而且年轻人与老一辈的思想有代沟,观念完全不同。生活在一起,非常容易出现矛盾。

    有人说过,与父母之间,隔着一碗汤的距离最幸福。

    各住各的。

    做了好吃的,端一碗汤过去还是热的,这个距离最为理想。

    既可以时刻照顾父母,又不会影响整个家庭的和睦。

    只是房价高昂,这年头能够有这个条件的家庭并不多。特别是农村进城打拼的孩子,能够买一套房子,已经是竭尽全力,背负三十年贷款,成为一名房奴。

    再买一套给父母住,有心无力。

    挤在一起吧,老人受气,媳妇也受气。做丈夫的夹在中间很容易成为一块‘三明治’。

    与女方的父母一起住,那就更糟糕了。

    饿死不耕丈人田,这可是千古良训。

    上门女婿,大多数过得很抑郁,受了委屈也无处诉说。

    李敬生刚走出门诊室,就看到欧晴岚站起身,笑着对他挥手。

    “晴岚,今天下班挺早呀!我正准备去接你一起下班呢!”

    他笑着走过去,自然而然的牵住她的手。

    “大院长到咱们科室检查工作时,专门打了招呼,说是要多支持你的工作。以后让科室尽量不给我安排晚班、夜班,确保我每天准时下班。”

    欧晴岚的语气中充满了幸福。

    那是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的幸福。

    她更为自己的眼光独特,找了一个这么优秀的男朋友而自豪。

    “支持我的工作与你不上晚班有什么关联吗?”

    “当然有啊!让我早点下班,方便照顾你的饮食起居啊,笨蛋!”

    “哈哈,还是付院长考虑周到。等咱们结婚了,以后可以天天让你侍候着,那肯定很幸福。”

    李敬生哂笑道。

    有了地位后,医院领导处处为他着想。

    “哼,想得倒美!做家务不许压我一个人身上,听到没?”

    欧晴岚家境富裕,平时怕是十指不沾阳春水。

    结婚后,让她做家务,她恐怕还有很多需要学习的地方。

    “谨遵夫人命令!”

    李敬生连连点头答应。

    扑哧!

    她掩嘴笑了,眉眼弯弯,美眸中泛动着光彩。

    “这还差不多!我最讨厌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如果你是那样的人,我绝对不嫁。”她强调。

    “咱们谈恋爱都已经这么久了,你早就深深的住进了我心里,怎能说不嫁就嫁呢?如果我真有大男子主义,可以改嘛!不过你放心好了,使唤女人干这干那,在家里跟个大老爷似的,我绝对没这个癖好。”

    有些地方,大男子主义极其严重。

    女人嫁进去以后,被当成奴才一样使唤。而且有的男人家暴严重,稍有不顺心就是打骂媳妇。

    欧晴岚的担心也不无道理。

    她坐在李敬生的自行车后面,两人一起回诊所。

    “晴岚,今天晚上咱们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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