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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小半个时辰的功夫,战斗就已经结束。

    宋军开始组成小队,对整个部落驻地进行排查清理,不少躲在驻地里的印第人都被发现抓了出来,有了之前战斗的威慑,如今他们倒是不敢反抗,全都老老实实的成了俘虏。

    但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被抓到了,夕哥部落的族老飞豹带着一小部份人向着南边逃了过去。

    在宋军初一出现,飞豹就明白他们夕哥部落完了,别的不说,光是那些外乡人身上的东西飞豹就只在克什克部落的酋长身上见过一件青绿色的相同东西,那是一种叫做铠甲的东西,也是克什克酋长最宝贵的宝贝,他都只在最重要的节日里才会穿出来用。

    可是那些外乡人却人手一件,而且飞豹还隐隐觉得克什克酋长身上的那件应该没有他们身上的好。

    这是何等恐怖的事情?

    夕哥部落面对这样的入侵根本没有半点抵抗能力,所以飞豹当机立断就带着那些愿意跟着自己的人一起逃了,后面的事实也果然不出他的意料之外,部落里那些人才阻挡了没多久就被人家打败了,要不是自己跑的快就被抓住了。

    离开了部落驻地,飞豹并没有在某个地方停留片刻休息,而是马不停蹄的带着一众手下向着南边的羊泥部落而去。

    他要快点去把有外来入侵者的消息通知周边的部落,要想阻挡这些外乡人,单凭某一部落是不行的,必须把所有部落都联合起来,这样才能有一丝胜算可言。

    至于他们跟羊泥部落之间的冲突和矛盾这都是同族之间的内部问题不大面对外乡人的时候哪里还顾忌那么多。

    再者说了,他们其实更像是逃难去寻求帮助的,还能说些什么呢?

    而就在飞豹带着人向着羊泥部落而去之时,夕哥部落驻地出,宋军已经完成了对这里的清扫,经过清点指认人数他们发现有那么十几个人不见了,其中还有夕哥部落德高望重的族老也一起跟着不见了,想来应该是逃了。

    对于他们的踪迹宋军并不在意,一群丧家之犬罢了,能有什么本事?当天夜里,这两万多宋军就在夕哥部落的驻地休息了起来。

    夜里,篝火旁,郑河诧异的看着眼前棍子上正插着烤的金黄色东西好奇不以。

    这是他们在夕哥部落的仓库里找到的,经过审问得知消息这竟然是夕哥部落的食物,还是他们自己种植的。

    郑河原本都以为夕哥部落只是一个渔猎部落呢,没想到他们居然也会种植。

    既然是食物自然要尝一尝,万一好吃,那肯定是要带回大宋献给陛下的。

    待到俘虏将这名叫金灿灿的棒子烤好后,郑河当即就先让身旁的小宦官先吃了起来。

    起初这小宦官还有些紧张,可是随着他啃下第一口,顿时眼前一亮,立即大楼啃起了自己的那一根来。

    直到他啃完了自己手上的这一根金灿灿这才发现所有人都正盯着自己。

    郑河笑呵呵的看着他问道:“好吃吗?”

    小宦官反应过来,赶忙连连点头:“大人!此物甚是可口,一口下去宛若在吃香甜的大米一般,却又比大米更多了些水分,让人吃了还想吃,简直就是欲罢不能!”

    “哦?竟有如此好吃?”

    郑河也被他的话给勾起了好奇心,又等了片刻见他确实没什么事后,这才放心的啃起了自己手中的金灿灿,第一口入口的瞬间,他便明白了那小宦官绝对没有说谎,果真就跟他说的一样,甚是好吃可口!

    不由的,郑河也同那小宦官一样大口吃了起来,不多时一整根棒子上的金灿灿粒就被他给啃的一干二净。

    待吃完一整根棒子后,郑河长舒口气,转头向着那夕哥部落的俘虏询问道:

    “这东西如何种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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