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会比较容易了,这个案子的意义真的很大!

    “魔都陈教授”:唐律师牛逼!我最近和其他法律界人士谈过这个案子,我个人建议这个案子甚至可以被列为垄断民事诉讼方面的典型案例,以后的类似维权都可以作为参考!

    而像是陈教授这样出面评论的法律界人士并不少,虽然案件本身在他们看来并不是那种特别难的案子,但是,这个案件最起码给了一个方向!

    垄断类行政处罚这些年给出的并不少,最高法同样就垄断和民事诉讼的衔接给出过相关的司法解释,但是类似案件基本上没出现过。

    原因就在于很多人都不知道这方面的规定。

    甚至别说普通人了,不是专门搞垄断方面的律师都不知道这些东西。

    所以,这次的案件,法律界人士极其罕见的给出了很高的评价!

    而在这样的氛围中,光明区法院民庭办公室内,老周看着网上这些评论,尤其是那些列为典型案例甚至指导案例的建议,心痛到无法呼吸。

    “我的,这本来应该是我的啊……”

    准备了那么久,甚至于好多证据都是他出面去调取的,结果中院的裁定下来,全部都移送了。

    虽然从管辖规定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想起自己之前为了这个案子加的班,老周就感觉心痛。

    不过心痛过去后,老周的注意力很快就被评论区那一堆的“个案无法说明什么”的评论给吸引了。

    “这些是……网友自己发的?等等!”

    老周突然发现了一个问题,他作为光明区法院的民庭法官,和老唐打交道也有很多年了,对于对方的性格也很了解。

    在已经胜诉的情况下,如果网友们弄出这样的舆论来,那会发生什么?

    唐方镜肯定会把当初那些买车的用户都号召起来一起起诉!

    一家大品牌的合资车企,在一个省份两年的销售车辆是多少,不用想也知道那是一个很变态的数字。

    那么,如果这这些车主都一起起诉的话,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

    老周瞬间想到了当年那手推车推来的一堆堆材料,那无休止的加班……

    而这次,一审法院是中院!

    好啊,让你们抢我的案子,感受一下什么叫“唐方镜案件数”吧。

    中院的那些弱鸡,估计都没加过几天班吧,准备好迎接恐惧了吗?

    只要一想到中院那些人加班加到废的情况,老周就特别想高歌一曲,不行,到时候自己必须得找个借口去看看热闹……

    事实证明,网友里面的乐子人真的太多了。

    老唐坐在办公室内,看着视频下面的这些评论,也是有点哭笑不得。

    他确实有过这方面的打算,但是网友们集体怂恿这也是他没想到的。

    尤其是里面他能看到一些熟悉的账号。

    什么“一次硬半年”,什么“我喜欢搞颜色”,还有“亮个相吧小宝贝”之类的,跳的最欢了。

    不过,这事该做还是得做。

    还是那句话,要让大家认识到垄断行为和大家的利益息息相关,一个案件肯定是不够的。

    所以只能苦一苦魔都的厂商和汉东这边的经销商了。

    这个事不是为了寿命,也不是为了替谁出气,纯粹是为了给大家做个普法活动。

    老唐随即开始准备,他要再发个动态,号召一波。

    至于那些买车人是找他还是找其他律师维权,那都无所谓。

    为什么这次律师界基本没有任何批评声音,那是因为老唐又给他们开了一条路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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