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网址:www.kushuxs.net
    汉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老唐到了这里同样也是到了家。

    虽然来的次数不多,但这里的工作人员对老唐也是很熟悉。

    只不过这边明显的人少,一般能来这里进行一审立案的都是律师,普通人的案子,基本上不可能由省高院一审管辖,。

    立案庭,有相熟的律师在和老唐打招呼:“唐主任来了,哎呦,这又推着车来的?”

    老唐闻言笑道:“是啊,这次的案子有点麻烦,费纸。”

    知识产权类的诉讼,这是没办法的,需要的证据太多了,而且这还只是其中一部分,里面主要是腾飞公司提供的商业秘密材料,以及一些其他的证据。

    比如腾达给出的收费发票,之前固定证据的公证费用发票,还有和陶忠成签订的保密合同原件复印件,公司章程对于商业机密的规定等等……

    这都是需要的,不是说把人判了就够。

    除此之外,最重要的自然是赔偿数额的确定了。

    打官司为了什么,自然是为了赔钱,但是怎么赔,赔多少,到了法院一定是要有法律依据才行。

    不能你说多少就是多少,你的计算必须要有证据支撑。

    幸好对方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年中和年末都要发布财报,而且这个财报基本上应该是真实的。

    如果发布虚假财报,被查出来会被罚的特别狠。

    而根据之前那个案件的维权困难程度,以及对方长期的恶意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判决之后依旧侵权,并且建立二期甚至三期生产线扩大侵权范围等”行为,老唐认为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标准!

    我国法律体系里面很少会有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一般对于侵权行为,都是根据“填平原则”来判决,也就是不能获利。

    你损失了多少,让对方赔你多少就行。

    但是,在某些特殊的领域是有但惩罚性赔偿标准的,比如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其中的第四款规定: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规定: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这就是惩罚性赔偿,最高可以是你销售利润的五倍!

    至于具体怎么认定,那就是《最高法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里的内容了。

    其中的第四条规定:被告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一))因侵权被行政处罚或者法院裁判承担责任后,再次实施相同或者类似侵权行为;

    所以老唐的证据中就有对方在官网发布的关于建立二期生产线的证据,同样在提取的时候经过公证。

    当然,他这個证据并没有形成证据链,所以还需要向法院申请调取达金公司在安监局备案的安评报告和设计专篇。

    然后进行论证对比,看这个二期是否和之前的技术一致,只有一致了才可以证明对方再次侵权。-->>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