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看了那些书,就说那些批注都了不得。然后一传十,十传百,就这么传着,听说不少读书人闻信已经跑去北城看书了。”

    桑拧月闻言面色更扭曲了,“怎么就出了这种事儿呢?对了,那书是咱们家的,不该归还咱们么?”

    “现在还不了,因为这被当做是证物给拉到衙门里去了。”

    桑拧月闻言有些无语,不过仔细考虑之后,又觉得这是人之常情。毕竟发生了这么大的火灾,而且这是入室抢劫,受损的还是这么庞大的财富,衙门里重视,暂时保存证物,这合情合理。

    说完这些,桑拧月忍不住问起那个在火宅中抢救出一箱书籍的汉子,确认他真的没烧伤,桑拧月就和素锦说:“还是应该给些谢礼才是。这是宅子中没人,若有人,想必这男人会救人性命。他品性好,咱们不能寒了好人的心。”再说了,就单凭那些书,也值不少钱,别人辛辛苦苦给你救出来了——虽然对他们来说没多大用处,但别人救了,心意他们得领,总该再给些金银酬谢才是。

    素锦闻言就应了一声,“这事情我记下了,不过我估计少爷若是知情了,应该会当面对人道谢,少爷天不亮就出门了。”

    “去北城了不是?”

    “对。”

    毕竟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儿,主家那能不出面?

    若说之前藏书得“偷偷摸摸”,可如今书都被偷了,被烧了,那主家藏书的行为还有什么瞒着众人的意义么?

    所以,清儿不仅去北城了,听说还是痛哭流涕、面色如山崩地裂一样从马车上滚下来的。

    然后,北城的百姓们又知道了一件事。

    那就是,原来买下这鬼宅的,就是那对在南城将书肆开的风风火火的桑家姐弟。只是不知得罪了谁,也或许是有人单纯看他们不顺眼,于是,就莫名传出桑家书籍有藏宝的消息。

    然后这姐弟俩备受困扰,即便在自家宅子住着,也日夜不得安宁。没办法,他们就想出重新买了个宅子,然后将书籍藏到这里,他们也准备秘密搬到这边住。谁料,这书籍才刚从家里搬出来,就被人盯上了。过了没几天,就有歹徒登门盗书了。

    就说这对姐弟俩可怜不可怜?

    他们做尽了好事儿,被南城的百姓们感恩戴德,可却被歹人烧毁了祖宗传下来的藏家宝。这若是以后下了地狱,不得被祖宗们拍成肉泥啊。

    素锦说的绘声绘色,桑拧月听得有滋有味。不过再想想那些被烧毁的书,桑拧月又心疼起来。

    她太心疼了,就连早膳都没吃,最后还是清儿从北城回来,听说姐姐没用膳,就硬避着她吃了一碗燕窝羹,然后才和桑拧月说了后续的事情。

    后续的事情其实很简单。

    毕竟书烧了,宅子也被烧了,直接报官就行。

    可报官也不用他亲自往衙门去,毕竟差役们早就在鬼宅处等着了。

    于是,清儿把“藏宝”的事情,以及歹徒屡次登门的事情,不得不买个宅子重新安置书籍的苦衷都说了。

    他说的真切,让人感同身受。

    再来因为事情发酵,北城百姓们都在这么传,于是,连差役们都先入为主的觉得,事情就是这么回事儿。

    报官的事情很好办,只是后续追拿歹徒的事儿,这多少有些麻烦。毕竟当时着火时已经宵禁了,北城又多是小胡同,歹徒随便找个胡同一钻,谁还能知道他往哪里跑了?

    捉拿歹徒的难度比较大,这事儿得慢慢来。

    好在清儿也不着急,如今他“急”的是书。

    但是那些书籍得作为证物,被保存在衙门。而又有许多读书人闻讯而来,想要看看桑家祖传下来的书籍,清儿“抹不开脸”,和衙门里的人商量过后,书籍便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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