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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高老爹已经把人参换了,给了她三两银子的零花。早上,吃了早饭,向曦提到一会儿要跟高盛一起回娘家的事。
高老爹说,“回娘家准备点礼物,高盛昨日打的那一只野兔提回去,再添点红糖和粗茶。”
“爹,不用这么多。”向曦摇头拒绝,她记忆不太清晰,可也知道向家觉得女儿扶持儿子是应该的,她今日是回去要钱的,搞得这么礼貌做什么。
“我觉得一只野兔就够了。”向曦在高老爹开口前打断他,叹息一声,“爹,我主要是担心,这次拿的东西多,我娘家以为你们好欺负,到时候又喊我从婆家拿银钱回去帮扶弟弟……”
“我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以后都是高盛的人,怎么能一门心思顾着娘家呢,我这次是想通了。”向曦顺势倒进高盛怀里,一边往他碗里夹菜。
高盛浑身僵硬,却没有推开她,瓮声瓮气地说,“你自己吃,我有。”
“是啊,小曦,你多喝鸡汤,好好养着身体,这才修养几日呢,可别留下什么后遗症了。”高母好心劝说。
向曦装乖点头,“知道了娘。”
她把碗里的鸡汤喝完,还剩下点鸡肉和骨架子,向曦推给高盛,“相公,你吃肉,我吃不下了。”
“留着你下顿吃。”高盛见她瘦弱的身躯,脑袋还包着纱布,弱不经风的,好似风一吹就能倒,眉头当即皱着。
“相公,你吃嘛,你多吃点身体好,我有喝鸡汤呢,你不吃我也不好意思再吃了。”向曦撒起娇来,眼睛都是笑眯眯的,给人一种深情的感觉。
高盛面红耳赤的,没扛住,两三下把鸡肉吃了。
高老爹跟高母看见两人姿态亲近,有些不好意思,纷纷别开眼,哎呦喂,现在的小夫妻哟,可真是……
刘媛媛在旁边撇了撇嘴,有些看不上,她才不会为了个男人低下头颅,她这么会做生意,有钱就有的是人爱她,利益关系才是永恒的。
向曦不用看都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也不在意,人生观念不一样,只要别找她麻烦就行,反正她就喜欢过舒坦幸福的小日子。
当然了,顺便再走上个人生巅峰,也是可以的,但这事急不来。
“高盛,我们走吧。”向曦跟高盛一起出门。
出门在路上遇见了村里人,都八卦地问她的伤,向曦脸上带着笑容,一个个打了招呼,等走上了小路,就几乎没什么人了。
只不过,还没走多远呢,向曦就气喘吁吁起来了。
“累了?”高盛停下来问她,回过头就见向曦小脸惨白惨白的,活脱脱的病弱美人,他见向曦身形摇晃,连忙伸手扶住她,“脑袋难受?”
“算了,我们不回你娘家了,等你养好伤再说。”高盛说着就要送她回去。
向曦连忙伸手把人拉住,“高盛,你扶着我走呗,我不顶着这头伤,怎么能把银子要回来?”
她说着朝高盛眨了眨眼睛。
高盛不赞同,“你的身体要紧。”
“我只是太虚弱了,其实没什么问题,真的,不信你给我摸脉?”高盛会浅薄的医术,摸了脉,确定向曦确实只是因为体弱才走路一步三喘息,只能闷闷地答应了。
向曦顺势靠在他的胸肌上,心情很是不错,一路到杏花村,嘴角都是上扬的。
他们走的小路,加上向家就靠在山头的这边,一路走过去也没遇见什么村民,很快到了向家门口。
高盛抬手去敲院门。
其实都不用敲,向家穷,也不富裕,院子的围墙就是篱笆墙,也就一米多点高,向曦站着都能看清楚里面。
弯腰扫地的妇人正是向曦的大嫂胡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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