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里淘回来的转椅上,手里捧着一美元一个的劣质热狗,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正在电脑屏幕上来回扫视,桌上还放着一本用一次性筷子当书签的《鬼吹灯》。
那是青年在唐人街的一家租书铺子找到的,本来他只是想找点东西打发时间,但恰好看到一个与自己职业相关的好东西,便忍不住租了回来。
据说这书是店主过年回老家探亲时买的,在国内老火了,无数小年轻都喜欢看。
“哎,难顶哦,再找不到合适的任务哥们儿就该被扫地出门了。”青年咬了一口味道并不是特别好的热狗,心里计算着剩下的钱还够自己撑多久。
他知道珍妮大妈馋他的身子,一直想让他房租肉偿,但他堂堂五尺男儿顶天立地,岂能为了这点房租就出卖色相,要是被同行知道了估计得被笑话死,而且才这么点钱,划不来!
反正他已经受够了每天准时准点扰民的轻轨列车,大不了和那些流浪汉一样搭着帐篷睡街上,只要警惕一点应该不至于人财两空……吧。
就在青年为生计发愁的时候,突然一个对局邀请弹了出来。
“LuGongZi?”青年看着明显是中国玩家的ID,有些纳闷儿:“怎么这块儿地界还有直接用拼音的玩家?”
据他所知,在美华人大多喜欢取个英文名,否则容易遭到那些鬼佬的针对,虽然这个以自由民主闻名的国家会狠狠谴责种族歧视的行为,但大多数情况下你不种族歧视他们,那他们就要种族歧视伱了。
而生活在这物欲横流又贫富差距悬殊还特么治安混乱皇后区的华裔青年,是个父母双亡无车无房的自由职业者,经常靠社会救济金过活,算是美国社会的最底层,也是鄙视链的最低端。
按理来说以他的条件完全可以当个男主角,但这里是美利坚,社会主义的套路照不进资本主义的现实。
因为身体瘦弱个头也比较矮,就连路边的流浪汉都敢尾随青年试图从他身上爆出点美钞。
好在他深谙混学,即如何在美国底层社会混日子的学问,其中他印象最深的就是邻居大爷言传身教的一点——别孤身走暗巷,记得随身带把枪。
这话简单粗暴又富有哲理,当年蝙蝠侠他爸妈要是能知道这点,布鲁斯·韦恩也不至于想见他们一面还得亲自开挖机。
点击接受,进入游戏,虫族与虫族的内战。
“来吧,小子,让我带你见识一下什么天人之别。”青年耷拉着的眉毛挑了挑,他在这个频道已经打遍天下无敌手,现在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小菜鸟竟然妄图挑战他无冕之王的尊严,还是用他最擅长的虫族,简直是自寻死路。
十分钟过后:“有点意思。”
二十分钟过后:“有点东西。”
三十分钟过后:“有点实力。”
……
一个小时以后:“这个游戏新手都那么强吗?”
路明非去厕所清了一下内存,看着自己被摧毁的基地,眼神有些凝重。
亏他还以为自己首站能迎来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没想到竟然与对方鏖战了一个小时,还以一步之差落败,感觉今晚又要睡不好觉了。
此时对方发来对局邀请,似乎是打的太过瘾想再来一次,路明非也想找回场子,正要与对方再厮杀一局呢,隔壁阳台传来婶婶那浑厚如洪钟的声音:
“路明非都几点了,还不回来洗澡睡觉,明天不用上课了是吧?!”
小路同学才被这声音吓的一激灵,才反应过来自己貌似在大叔家里待的有点久,从早上出门到现在都快十点还没回去过,难怪婶婶发脾气。
少年一把抄起书包朝着阳台冲去,在将到门口的时候又转身从正门跑了出去,屋内只来得及留下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