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自己儿子,也能从这里创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那时候,也就真该功成身退了。
他这哪是禅让啊,这是要将人生当中最后的那一点在绝境里的经验也传授给儿子。
张文禾再次开口说道:“勐能并不是我们的难题,之所以今天才推进这一步,完全是因为我们连攻下达邦、孟波、邦康三地后,的确需要劳军。”
“当然了,我们也需要商量一下打下勐能之后的事,到了那时我们已经手握整个佤邦,成为了周遭第一大势力,这要是不定个方向,往后……”他瞄了一眼周遭的人,只见其他人频频点头,这才继续说道:“往后战士们心里也该打鼓了不是?”
“联缅。”
“下果敢。”
林闵贤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和儿子再次产生了分歧,他觉着,就应该稳扎稳打,打下来一块地盘,发展一块地盘,发展好了,再继续;阿德不这么想,他觉着战争就是战争,就应该只想战争之中的事,拿下了整个佤邦,下一步肯定是果敢、克伦邦,到时候,南北掸邦就像是被夹在了缅军和东掸邦两个巨无霸中间,这才叫驰骋天下。
当时整个东掸邦的权贵都以为自己看见的是父一辈子一辈传承、对抗,是新老交替。
惟独林闵贤,他发现自己的心稳定不下来了。
“听……他的吧。”
林闵贤背着手退出了会议,因为在会议中他看见了很诡异的事情,他看见了一只狐狸。
那只狐狸不凶,相反还让人觉着很乖巧灵力,只是通体上下皮毛很脏,像是正在经历不愿意经历的事情一样。
等林闵贤再眨眼,狐狸不见了。
他终其一生都没碰到过这种预兆,尤其是在如此重大的事情发生之前……狐狸,这代表了什么呢?
林闵贤背着手走向了楼上,狐疑着、思量着,唯独以前在小院里从不离口的戏曲,如今就像是被彻底忘记了似的,再也没响起过曾经的唱腔。
“爸。”
林闵贤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林曼妙正在屋里替他收拾着刚刚晾晒好的衣服。
“嗯。”
林闵贤坐在了椅子上,打开了书案上的台灯,一边缓缓研墨一边思索,随即拿起毛笔和日记本,写下了一手漂亮的小楷:
丙申春,脏狐入眼,似有所求,私有所问,却未曾开言。
那满满的一张纸,只写下了这一句话,和出神间那个滴落的、斩卷的墨点。(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