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被吓得面色煞白,咬唇拢着衣襟:“崔娘子……”
“行了,别以为我不知道。”崔明珠笑意顿改,拍了拍他的脸,冷冰冰攒着怒气道,“你不愿意伺候我,反倒上我好友眼皮底下晃来晃去,什么意思,你瞧不上我?这世上还没人能践踏崔家的颜面,我今日饶了你,再有下次,买了你的契书剥你的皮,滚出去!”
少年含着眼泪看她,完全忘了充当耳目的事儿,赶紧逃离崔明珠这个煞星。
薛玉霄围观全程,心道不愧是跟原著反派一伙的,这气势,这水平,我要是女主,不把你踩在脚下出一口气,那读者都不会乐意的。
她刚想到这儿,崔明珠就凑过来,挑眉道:“还是我懂你吧。不过你嘴上这么正直,怎么也跑到这种地方来?”
薛玉霄顿时有一种:嘶,我好像也是反派的感觉。
她道:“具体原因你不必问,他是加央?”
薛玉霄指了指膝边的男奴。
男奴已经有些发抖,他可是看见崔明珠腰间别着一把绞金丝鞭子过来的。
“是啊。”崔明珠道,“加央是这一群菩萨蛮里长得最英俊的,他身体很好。”
在此刻,“很好”这种形容,就带着一些言外之意的韵味了。
崔明珠常年出入于烟花柳巷,她这人并没那么温存怜惜——什么挽袖添香灯下对弈,那都是文人墨客的附庸风雅。像她这种浸淫其中的老手,熟通许多房中技巧,京兆的小郎君们大多体弱,被她翻过来覆过去地调教一番,即便有命也去了半条,所以她的名声在柳河,比曾经薛玉霄的阎罗之名还更响亮。
不说别的,只说她喜欢看人皮开肉绽地流泪求饶这一点,就已经十足可怕了。
崔明珠出手阔绰,眼睛毒辣,鸨母龟奴们都将她奉为贵客,买来的“新货”,都请崔家娘子过来“掌掌眼”,要是有她看上的,崔明珠甚至愿意做他的恩客捧红这位倌人,花大价钱给他“开脸”,购买小郎君的初夜。
加央的初夜就是被她买下的,按照青楼花舫的规矩,“开脸”要将男子身上的毛发剃干净,连汗毛也不留下。所以除了头发以外,他身上很干净,深色的小麦肌肤在跳舞时会覆盖上一层亮晶晶的薄汗,水润晶亮,摸起来光滑无比。
“他好像很怕你。”薛玉霄观察道,“你们不是相好吗?”
“相好?”崔明珠笑道,“我跟一个男奴相好吗?不过是在我掌中养过半个月,我为他摆了二十台流水席,点红蜡烛,一掷千金,按照规矩,他得叫我干娘。”
二十台流水席是风月之地的说法,意思是恩客给倌人花二十场宴席的钱,只花钱,并不摆席,有人点名要他,就说“在某位娘子身边陪席”,连续二十日,不伺候别人。点红蜡烛是指初夜的赏金,以一千钱起价,价高者得。
这是什么污秽之地啊……薛玉霄感觉自己的头更疼了,她抬手吩咐了一句,让乐师和其他几个男奴都出去,问道:“加央,你真不记得自己是从哪儿来的吗?”
加央抓着救命稻草一样扯着她的裙摆:“我……我忘了,您摸我吧,您……”
他手忙脚乱地蹭过去,抓着薛玉霄的手就要放胸肌上放。然而这种以色侍人的手段入不了风月老手的眼,崔明珠抬手勾住他脖颈上的皮革脖圈,用绞金丝的鞭子抵住男子的脸颊,一把将加央搂了过来,笑道:“你这是什么反应?谁不知道你们是从宁州卖来的,怎么,祝老板不让你乱说?”
男人身形健壮,却不敢躲避她的动作,绿眼睛水润润地看着她,好半天才道:“……干娘,饶了加央吧。我、我不能说……”
崔明珠抖开鞭子,抬手就要抽他。加央猛地闭上眼,然而鞭风在半空就停住了,他抬起眼眸,见到身边这位薛三娘子拉住了干娘的手,才没打在他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