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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着瞥了李芙蓉一眼,十分无奈,“也算不上太过亏本。”“这世上糊涂的人多,聪明人少。”李芙蓉道,“总会有那些短视小人为难她的。薛三虽然讨厌,但她勉强算是救了我,母亲,我会带兵在旁边守护,如若真有不长眼的,我——”
李静瑶凉凉道:“你再一刀下去,血光冲天。”
李芙蓉噎了一下,道:“女儿不敢了。”
但经此一番,她这杀伐果断的名声却愈发响当当。连内侍钦差都斩了,却可以毫发无损地从大牢里出来,其他人再想要做什么,也得掂量掂量脖颈上的脑袋够不够分量。
……
为了暂时避开李清愁,不与她相见,薛玉霄先去了博陵崔氏在京郊的地盘。
博陵与燕京相近,也有一部分处于沦陷状态当中,崔氏自战乱后南迁至此,十几年来也攒下了不少基业。不必薛玉霄严苛查探,崔明珠已经相候许久。
她大多数时候只知玩乐,并不管事。但崔氏认为她与薛玉霄乃是金兰青梅之交,所以硬是派她过来想要“通融”。然而崔明珠到了,却全然不提通融之事,只是陪着薛玉霄坐在旁边清查户籍、划分土地,商议保留的一部分隐户名额。
像这种博陵望族,家底殷实,又是北来之族,即便受到了战乱冲击,家中的隐户也实在为数不少。薛玉霄划下留京名额,正要跟崔明珠说,转头就看见这位崔家大小姐在旁边逗狗……嘶,逗人。
薛玉霄顺着她手中的锁链望过去,见到一个温顺男子戴着锁链,伏在崔明珠腿上。他长相清俊,但肩宽腰细,身材很好,胸膛宽阔鼓胀,压在崔明珠的大腿上轻轻磨蹭。
这绝对是一个在大众眼中有伤风化的场景。
薛玉霄眼皮一跳,想起穿书前东晋谢安在东山隐居时携妓出游,西晋石崇斗富时让侍女劝酒,客人不饮便当场斩杀……崔明珠这样虽然有些放肆,但好歹并没杀人。
她将留京名册递给崔明珠,明珠娘却摆摆手不看,说:“你斟酌就行了,我的眼光还能好过你?多亏母亲把我派来迎接你,不然我现在还被姨母她们逼着看书呢。”
薛玉霄道:“你还真随性。”
“哎呀,我可听说你来势汹汹,谁的面子都不给。再说我本来就不中用,拦不住你也是应该的。”崔明珠笑着挠了挠膝上青年的下颔,她已经把当日一掷千金捧红的加央忘在脑后了,“明郎已有三个月的身孕,身体强健柔软,很是舒服,宜做肉枕休息,你要不要摸摸?”
薛玉霄倒了杯茶,问:“你的孩子?”
崔明珠思索道:“不知道啊。我酒后与其他女郎共戏之……”
薛玉霄闻言被茶水呛到,连连咳嗽。
正在此时,远处忽然行来几人。一个侍从小跑过来跪在崔明珠脚边,禀道:“大小姐,七公子来找您。”
崔明珠面色骤变,慌乱地扔下锁链,将膝上青年赶去一旁,又命令侍从将他挡住,随后手忙脚乱地掸了掸衣服,装作正经模样,严阵以待。
崔锦章跟着崔氏家仆走了过来,他还是一件朴素清淡的道袍,全然无陪都男子的半点装饰攀比之意。要知道陪都盛行病弱俊美之态,许多郎君为了博得如王郎那般的美名,都会敷粉涂朱,簪花以饰,还常常在内帷男子宴席中互相比较,遇到貌丑者,便操心对方妻主的床榻大事——在女人面前的羞怯竟然全无半点,只剩下计较竞争了。
崔锦章却不在意。他的脱俗之质,即便不用装点也十分过人。所谓“天然去雕饰”,大抵如此。哪怕只穿着一件道袍旧衣,也令人不由瞩目。
七郎行至两人面前,看了看自家姐姐,又望向薛玉霄,行道礼开口:“家父不放心大姐独自出来,怕她不做正事,反而去寻欢作乐,所以让我前来监督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