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前不久刚搬来的。
最后曾小贤让李苏有空记得过来坐坐,大家都是邻居,倒是不必生分了。
李苏点头应好。
送走曾小贤后,李苏就把两个热水袋放在了客厅的茶几上,去洗澡了。
与此同时,另一边,林宛瑜和胡一菲还在逛街购物。
前面有提到过,林大小姐跑的急,生活用品什么的差不多都丢在了纽约的房子里,现在安定下来了,衣服鞋子什么的自然是要重新置办了——交完房租,林宛瑜手上还剩七千来块钱,只要不买大牌衣服那还是够她生活一阵子的。
所幸林宛瑜也不是那种娇生惯养的性格,香奈儿的衣服她能穿,森马她也不嫌弃。
二女边逛边聊。
“你跟李苏是不是有事瞒着我们?”
胡一菲的这句话顿时吓得林宛瑜一激灵。
“没…没有啊!”
如果胡一菲知道她跟李苏是假情侣,那绝对会被她鄙视吧!为了“房租减半,水电全免”的待遇,真是脸都不要了,胡一菲绝对会这样想吧!
从没有做过坏事的林宛瑜,此时简直慌张极了。大叔你在哪!快来救我!
“别编,没人能骗得了我胡一菲!你跟李苏其实是闪电式恋爱吧?!”
“闪恋?”林大小姐的脑海里此时就是一团浆糊。
“对啊,闪恋,你们应该相处没多久吧,感觉你们对对方都还不是很熟悉,很拘谨的样子,吃饭的时候,李苏都不照顾你的。”
“呵呵呵~是啊,其实我跟大叔的确没认识多久,但我们心意相通,并不是太在乎这些细枝末节。”林宛瑜一阵尬笑,心里则是松了一口气。
“大叔?”
“李苏他二十七岁,比我大五岁,所以我叫他大叔,爱称~爱称~”
这话让胡女士有些受伤,因为她今年也二十七岁了,原来二十七岁现在在85后的眼里已经是可以当叔叔阿姨的存在了啊——这让胡女士瞬间就失去了说话的兴致。
{以后一起吃饭记得给我夹菜!}
这是当晚林宛瑜给李苏发的QQ信息。
林大小姐真是个敬业的好演员。
……
翌日上午。
胡一菲去她任教的学校上课去了,于是公寓里就只剩李苏、林宛瑜、陆展博他们这三条咸鱼。
三人目前都是无业游民。
当然,陆展博是不愁找不到工作的,事实上,已经有好几家互联网大厂联系陆展博了,只是他还没想好要去哪家大厂而已。
计算机天才在这个时代是不愁混不到饭吃的。
李苏跟林宛瑜就另当别论了。
原主是魔都交响乐团的首席男高音,但是在放纵酗酒的情况下,嗓子直接被毁了——当然,就是嗓子没被毁,李苏对于男高音这份工作的兴趣也着实一般般。
李苏翻开报纸,准备找找看有没有关于料理技能的职业招聘信息——以前总听说厨师是一份很能带来成就感的职业,于是李苏想试一试。
这一世,李苏并不想成为金钱的囚徒,他只想凭借lv3级别的料理技能惊艳众人,等赚到了一笔不大不小的钱就辞职去旅游;没钱了就再去挑战下一个自己感兴趣的职业。
有金手指傍身,一切都显得那么有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