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还乡的官员,要么是官员族中德高望重的长辈,要么就是读过圣贤书获得功名的秀才举人,说白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身份,那就是身具功名的读书人!

    这些人,就是士绅!

    李弘壁不在乎群臣那异样的眼神,依旧坚定开口。

    中国帝制时代虽然实行逐步施行中央集权制度,但碍于中国地广人多的特点,皇帝即使想要完全主导具体的地方事务也会是有心无力。

    因此在最底层的乡野之间,具体地方事务往往由士绅阶层主导,由此形成了“皇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地方宗族自治体系。

    可这些宗族自治靠的是伦理道德,并不是大明律令!

    而他们那些伦理道德,又全都是士绅说了算的!

    换句话说,大明乡野之间,真正的主人,并不是大明皇帝这个王朝之主,而是那一个个的宗族以及一个个士绅!

    宗族士绅成功填补了县级以下的权力真空。

    但他们这种权力一是“非正式权力”,二是“相对”的自治,在大型国策面前,依然要在县级官员的管辖之下。

    也就是说,士绅这种权力,并未得到朝廷认可!

    但是,朝廷却不得不依赖他们维系地方治安,算是变相承认了他们的存在。

    比如大明王朝的县官全都是异地上任,可他们到达地方县城后,就是一个孤家寡人,还要仰仗地方士绅宗族,配合他这位县令执行朝廷的政策,完成上官交代的任务!

    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但这偏偏就是大明县官的真实写照!

    以致于大量地方县官要么选择与地方士绅同流合污,要么就是自命清高被地方士绅给彻底架空,只能做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吉祥物,尸位素餐冷眼旁观!

    此外,这些宗族士绅通过兼并田地,掌控了地方百姓话语权,握住了地方百姓的命脉根基!

    换句话说,地方士绅就是土皇帝,而他们当地的田地,则是他们的疆土,他们当地的百姓,则是属于他们的臣民!

    李弘壁想要推行摊丁入亩,想要打掉宗族士绅,想要均平田地赋役,这些宗族士绅就是绕不过的难关!

    对此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让皇权下县甚至是下乡!

    地方宗族士绅,可以与地方官员勾结,欺上瞒下互相包庇!

    但是,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员,并不会这么做。

    他们有着锦绣前程,不会因为一些利益就毁了自己一生!

    另外朝廷设置的监察体系也不是摆设,针对贪官墨吏的严惩条例依旧摆在那里!

    李弘壁相信,只要此策推行下去,再配合摊丁入亩之策,就足以粉碎这些士绅缙绅对地方百姓的垄断性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