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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氛围,早已超出友情,或者说“好兄弟”的范围吧。“塞莫斯,接下来你们打算去哪?”利恩开口问道:“回去还是去更远的地方。”
听到他们那边消停下来,塞莫斯分了一点注意过去,“今天之后就回去。”
小兔狲的心情看起来还不错,只是第一次出来,不知道他还想不想继续在外面玩。保险起见,塞莫斯预想中的计划就是见一次利恩利格便返回。
“这就回去了?”利恩有点意外,出来的这点路,对塞莫斯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不过转念一想,倒也猜出了原因。
他将爪子松开,放过利格,提议道:“都走到这里了,你们不如从尤尔那边回去。”
利格“切”了一声,嬉笑说道:“塞莫斯,我哥之前就和尤尔约好了会过去,这次拉着你一起,肯定是想路上……”蹭你的岩羊吃。
亏得利恩及时捂上他的嘴巴,没让后面半句说出,自己也尴尬地咳了一声。
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一个原因之一。
羊肉的味道好,即使黑雕的习惯是吃同一种猎物,偶尔也会想尝尝其他的猎物。
只是他抓羊的次数不多,经验不多,他们自己捕猎,一个野兔就能填饱的肚子,用不到每次都去抓羊。雪豹就不一样了,抓羊老手,按照他的胃口,抓羊抓牛是最省时的,而且抓到的猎物都会有剩余,完全可以去蹭几顿。
跟着大腿混,不用捕猎就能吃到猎物的日子谁不想过呢。
朋友跟着混几顿吃的完全没有问题。
塞莫斯犹豫地看向小兔狲。
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呢?
走近路回去,还是稍微绕点路过去。
穆沙完全不知道雪豹的犹豫不定,因为他此时,正一下一下地给雪豹盖章。
摸摸身上微湿的毛发,再把爪子按上去,雪白的肚子毛上,就会出现一个形状规整的小梅花印子。
按爪印的同时,还不忘感叹雪豹毛发的柔软。
善于打直球的小兔狲从不吝啬自己的夸夸。
【大猫的毛,柔软又舒服,在上面睡一整天都可以】
雪豹思绪一停,身后的尾巴羞涩地卷了卷。
利恩整理羽毛的动作顿住,忍不住侧目看去。
“哇哦~”
最后,由利格用一个语气词完美总结。
塞莫斯:“……”
他平静起身,选定好方向,带着沉迷摁爪印的小兔狲走去。
“走吧,不是要去尤尔那里吗?”
利恩扇动翅膀追上来,“咦,你改变主意了?”
塞莫斯看了他一眼,没有解释,只是低低嗯了一声。
如果他没记错,那次在狼谷中,兔狲看几只狼崽的眼神也很感兴趣,只是雪豹妈妈急着回去,所以停留的时间不长。
要是去尤尔那里走,就可以顺便带着小兔狲去看(撸)狼崽了。
摸狼崽这件事,穆沙睡觉时想过好几次,精神力一出,塞莫斯便也知道了他的想法。
从另一方面说,狼身上的毛发粗糙,即使是小狼崽也是如此,摸过狼崽的,再摸回来,对比感受肯定更强烈。
似乎……可行。
穆沙还不知道某只雪豹正毫不心虚地计划着如何利用小狼崽来稳定自己的地位。
刚洗完澡他尾巴裹住前脚,很矜持地待在雪豹身上,决定今天一天都不下去走路。
就算只是个心理作用,他也要做干干净净的小兔狲(限时一天)。
气流涌动,身后传来破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