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琢是穷人家出生的孩子,手上的皮肤并不细腻。冉暮秋是见过的,他虎口和指腹处都有着积年的老茧,磨人的很。

    此刻,他拿这双手按住自己的腰,还在往更里面去,这架势不像要涂药,更像猎人在按住兔子的四肢,想仔细查看自己捕获的猎物周身有什么瑕疵。

    “……”冉暮秋没忍住,在床上弹动了一下,红着耳朵根扭头,“你、你干嘛呀?”

    李琢掀起眼皮看他,琥珀色的眼眸看着比往常深了些许,不咸不淡道:“不是说在背上?衣服挡住了,看不清。”

    冉暮秋被噎了一下,很快又端起金主的架子,凶道:“那你就不能轻一点?”

    李琢应了声,“嗯,好。”

    应是应了,可也只些微松了些力气,余下的那点儿依旧是冉暮秋难以挣脱的力道。

    就着这个姿势,他微俯下身,仿佛看不清似的,凑近冉暮秋的脊背,目光仔细逡巡。

    衣摆早被掀了起来,对方滚热鼻息喷在光裸肩背上,平白惹出一身的痒意。

    冉暮秋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汗毛都快竖起来了。

    ……不是,李琢靠这么近干嘛啊?

    他也不是近视眼呀?

    冉暮秋忽然觉得有点怪怪的。

    因为眼下的画面,特别像原剧本里面那种,就,某种情节要开始之前的拉丝氛围感。

    但是冉暮秋又觉得可能是自己多想了——毕竟,按照人设,自己才是那个馋主角受身子的涩情狂,主角受一直是朵清冷倔隐忍的高岭之花,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想法。

    肯定是自己的脑子被原剧本荼毒了!

    冉暮秋不想显得很怂很小家子气,于是就忍着没有出声,维持着这个尴尬的姿势,像个待宰的羔羊一般被涂完了药。

    就是不知道李琢为什么要一直按着他的腰,还老是怼着一个地方不放。

    仔细想想,好像和方才逢钦不小心捏到的是一个地方。

    不愧是主角夫夫,怎么连掐人都爱掐同一个地方。

    搞得他怪尴尬的。

    “好、好啦!”等棉签刚一离开自己的皮肤,冉暮秋就连忙拍开他的手,忙不迭的从床上坐起身来,结结巴巴道,“就这样吧,其、其实也没有很痛!”

    李琢手里的棉签被他打掉,也没在意。

    他自顾自的蹲下了身,捡起棉签,想到方才已经用新鲜的痕迹挡住了那道不知谁留下的指痕,长睫覆下,挡住眼底暴雨欲来般的郁色,收拾起药箱。

    冉暮秋则面对他坐着,脸色纠结,在想如何开口。

    在如今的时间线里,自己先于主角受认识了主角攻,不得不说,冉暮秋觉得逢钦实在不是个什么好东西。

    为人张狂,喜怒无常,短短几天就欺负过自己无数次。

    他的视线落在李琢身上。

    少年眼睫低垂,手上的动作不紧不慢,看着是个顶好的脾气。

    也的确很好。

    李琢虽然话少、虐不动心、偶尔有点怪怪的死脑筋,就没什么其他的缺点了。

    尤其在帮写作业还有做饭方面都无可挑剔,算是个完美的情人。

    就连当初,自己用最低级的虐心手段朝他发脾气的时候,他也总是好脾气的看着自己,眼里除了些许浅淡的无奈,就没有更多的厌烦的情绪。

    好好一个主角受,怎么就眼瞎看上了主角攻呢?

    一想到自己做完炮灰任务、遁出小世界后,李琢就要跟逢钦那样的人甜甜蜜蜜在一起,冉暮秋就莫名其妙的不是很爽。

    很想小小败坏一下逢钦在他心目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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