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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福王起身,吩咐人拿来纸、笔和墨管,让朱五形容看到过的每一个歹人的相貌,哪怕是那贵公子哥儿的侧颜,也让其细细描述。

    小福王身为王爷,会画画是基本。

    可把人给吓崩溃的坏处也来了,朱五心神慌乱,完全说得不着边际,更是将那些人的面容、都给形容得乱七八糟。

    叶风却猜测:不仅是被吓的,更有可能是朱王真的没敢仔细看过那些歹人。

    最主要的是,让一个没有读过书的人去形容别人的长相,这是有点儿难度的。

    就算后世,要做人物画像,还得让人证对着画师画出来的,再一一进行调整。

    小福王也是越画越火,这什么嘛!

    又想打人,又记得师傅不让打,气得扔了纸笔,转过身,就又看到了师傅那淡淡的眼神儿。

    小福王:“……”

    他拍拍自己的脑袋,再拍拍,再拍拍。

    拍明白了。

    “说他们的特点!有什么能特别让你给记住了的特点!”

    朱五说了。

    但没用。

    “都长得很凶,有的有胡子,有的没有,有个鼻子上还有颗红豆,有个眉毛是歪的,有个下巴好宽……”

    听得小福王再次拍脑袋,转圈圈,跟驴儿拉磨似的。

    “行了,拖到陇宁镇上,当着所有百姓们的面将朱五,五马分尸。”

    叶风也不为难小福王了,开了口。

    顺便再夸了小福王一句:“第一次审人犯,很棒。”

    除了个人的情绪带出来得多了些,其它该聪明的、该想到的,都有。相当不错了。

    换了是叶风自己。

    嗯,淡定的表面,澎湃的内心,汹涌的愤怒……

    能淡定地审完。

    他也不准备再将朱五当成研究对象了,还是分了吧,凌迟都算了,要三天,容易吓到小朋友们。

    除非他自己上,不消一个时辰能完活儿,但那就起不到警示的作用了,又何必对吧?

    继续吃饭,继续想案子。

    目前已知……

    “还是和‘长生观’有观,对吧?”

    戚钧像他肚子里的蛔虫似的,张嘴就来。

    叶风点点头,低身拿起根木棍,拨拉着火堆下的炭灰,拨拉出一个烤红薯来。

    怕烫,自己不捡,拨拉去戚钧的脚前。

    看着戚钧抓起来剥皮,叶风才回答道:“朱五的目标对象是从香客中截留来的,他看到的那个绑匪头领也有在登观途中出现,我不相信这是个巧合。明日一早,我们先去那道观里看看。”

    戚钧扒着红薯皮,对于那能烫红爪子的温度,没感觉似的。看得叶风都稀奇,问他:“你们习武的还有这作用呢?冷热不侵?水火不禁?”

    戚钧瞥了叶风一眼,将此前他问话、叶风不回话,瞥他的那一眼给还了回去。

    当叶风问了句废话。

    三下五除二剥好,递给叶风,戚钧还是问了:“廖新捷到底要怎么办?”

    秦浩贤肯定是会来要人的,这给还是不给啊?

    “不给。宰了吧,尸体还他。”

    叶风终于回答了戚钧这句废话。

    接过红薯边吃边烫得“唏溜、咝溜”的,边再道:“他纵马踏人,且踏死了人,当街的。就把他拉到那条街上砍了。”

    朝律中:纵马踏人就是死罪。王孙贵胄都无一例外。

    区别只在于有没有人敢追究。

    叶风敢,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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