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是不忘把自己的话喊出来。

    这不仅仅是喊给任峰听,还是喊给她的心上人严韶华听的。

    以前她就很讨厌任峰这样,刚恋爱就“老婆长”、“老婆短”的喊她,还让他的兄弟们喊她大嫂。

    她根本就不喜欢这么粗俗的恋爱,跟浪漫半点都不沾边。当初她会答应跟他恋爱试一试,纯粹是因为父母一直在自己耳边念叨任家条件好,而且他又惯会死缠烂打,用糖衣炮弹进攻。

    但是从头到尾她的内心都没有悸动过,一次都没有。

    跟任峰在一起,不过就是一场将就。就好像婚姻是人生必经的事,而她只为了完成这个任务,根本不是因为爱。

    她是为了别人羡慕的眼光,为了父母的笑容,为了弟弟的叫好,才说服自己接受小有家资的平凡男人任峰,这跟和严韶华的相识相爱是完全不一样的。

    王燕曾慕强又颜控,在见到谈吐不凡、高大帅气的严韶华的第一眼,就忍不住心动。之后的相处,更是让她沉迷其中。

    这才是她从小到大幻想中白马王子的样子呢,她对于未来所有美好的想象都是有关于严韶华的,远非旁人可比。

    别说任峰了,就是她年少懵懂时初次悸动的学霸也完全比不上。

    明明今天是那么美好的一天,没想到一出门居然就见到了赶不走、甩不掉的讨厌鬼。

    任峰看王燕曾这么护着狗男人,顿时气不打一处来,简直要疯了。

    “燕曾,老婆,我们已经订婚了,你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情,你对得起我吗?你弟弟还在我们厂里上班呢,你考虑过你弟弟吗?”

    严韶华自然早就反应过来了,只是觉得在人来人往的路口像只斗鸡一样跟人争吵太可笑,所以懒得开口。

    他连眼神都不想多给对面幼稚可悲的男人一个,拉着女朋友就往另一边走。后者自然是毫不犹豫地跟他走,还给任峰留下了一个极其厌恶的眼神。

    任峰被这眼神击中,心知自己是彻底失去喜欢的女孩了,心中忽然一根弦崩了,脑袋一热,就冲着严韶华去了。

    心爱的女人他不舍得打,但狗男人必须要灭了,哪怕同归于尽也行,否则他还有什么面目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