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了起来,和温婉在一块的这么多年,是他最幸福满足的。

    “不会有人闹事吧?”燕书煜可知道,一位神医,对那些有钱却又不想死的人来说,是多么的重要。

    “哼。”胡老轻哼一声:“你以为皇上傻吗?”

    “皇上英明,可是难得的明君。”燕书煜这话可是真心的,这些年来,百姓安家乐业,没有战事,也没有大旱大涝的,百姓们的日子过的确实是有盼头。

    这一路从奉北过来,他见识了不少。

    “我这里有皇上护着,没谁会这么不长眼。”对于燕书煜的小心翼翼,胡老也明白,他道:“小煜啊,等会尝尝你温奶奶的手艺,我让人去猎只野味来,给你尝尝鲜。”

    “你娘啊,最喜欢山上的这么野味了。”胡老似回忆的说着:“当年你娘还是八九岁的时候,隔三岔五的就往山上跑,时不时的拎只野鸡野兔来。”

    回忆着那时候的事情,胡老现在还觉得,当年决定收一个女徒弟,是多么正确的事情了。

    “娘现在还喜欢呢。”燕书煜笑着道:“胡爷爷,不若我去后山猎一些野味来,加加餐?”

    “我也好尝一尝温奶奶的手艺。”燕书煜不由分说,道:“胡爷爷放心,等你诊好病人,肯定能赶上晌午吃的。”

    话音落下,燕书煜将东西一股脑的给了胡老之后,便带着弓箭去后山了。

    庄子背靠着山,别看着这庄子普通,实际上,一点都不普通,这里除了是神医养老的地方,还有一片药园,种的都是宝贝。

    皇上每隔一段时间,便会来一趟,一来诊诊脉,二来陪一陪胡老。

    “你慢点。”胡老瞧着燕书煜这着急的模样,不由的摇了摇头:“这孩子,跟他娘一个样。”

    “这么早就来病人了?”温婉刚从镇上买菜回来,见着胡老坐在摇椅上,旁边还带了一堆的礼物,她蹙眉道:“这东西怎么看着眼熟呢?”

    “不对啊,也没到时间啊。”温婉喃喃的说着,每隔一个月,秦荷便会往庄子里送东西,风雨无阻的。

    这前段时间才送,还没到时间呢。

    “小煜来了。”胡老高兴的说:“你多做几个菜,给小煜好好补一补。”

    “小煜?”温婉惊呆了,道:“他不是在奉北吗?”

    “皇上把他召回京都了,如今封了一个官,叫什么来着。”胡老刚刚听了一耳朵,也没记住,他道:“小煜去山上打猎了,你把家里养的鸡杀一只,我记得他小时候最喜欢吃你做的当归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