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苟爱民对余天惊为天人。
晚间。
算了账目之后,三人坐在酒桌前,两人忙不迭的发言恭维。
“余老板...”
范大华擦擦额头上的汗水,“你这脑袋到底是咋长的呢,我觉得,你算什么都算的很准,我决定了,要是这五天真能全卖出去的话,我就听你的,从此以后,把我的厂子归结在你的名下,我甘愿做个老二!”
做老二这个词不太雅观。
惹得苟爱民一阵发笑,也随着说道,“三厂这边你放心,你的朋友什么时候过来,我先给他安排一个销售科科长的职位。现在的科长,我给他找个机会平调,让咱们自己人上去,到时候一起赚钱!”
逐利是每个人最真实的想法。
如今范大华和苟爱民都对余天充满了钦佩和期望。
他们认为。
只要和余天做好朋友,以后的日子必然会越过越好。
“算了...”
余天忽的摆摆手,对范大华说,“老范,你加入,我能同意,但是你媳妇儿林慧茹肯定不会答应。上次我就和你明说过,她就是总想压我们家婉柔一头。婉柔是我的女神,是我的宝贝,我绝不允许她受到任何欺侮。所以你想想,要是你的厂子真归在我的名下,咱们合伙的话,你媳妇儿她还不得闹翻了天?”
此话不假。
若真如此,林慧茹必然要大闹天宫。
但范大华有他自己的想法。
这段时间,他也不是没想过自己和林慧茹的关系。
他们的婚姻,说白了,完全是因为郎财女貌。
况且。
上次林慧茹还亲口说过,要是这次合作失败的话,她必然要对范大华提出离婚。
爱钱。
这是她最本真的目的。
享受好生活,让周围的认识的女人都唯自己马首是瞻,众星捧月,这才是她心里最最期望的。
如同让子弹飞中的县长夫人。
有钱就行。
至于县长是谁,她其实不太在乎。
“...”
范大华陷入沉思。
纵然他心里和明镜一样,可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
纠结。
难过。
各种复杂的情绪,瞬间交织在他脑海当中。
余天也不能多说。
毕竟古语有云,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
他只能把话点到这儿。
至于范大华怎么做,他不好插手进去。
“离了算了!”
苟爱民在一旁插嘴道,“老范,你那个媳妇儿林慧茹,真不是啥好东西!她不就是看你有钱,是个厂长吗?你他妈要是个身无分文的穷光蛋,她根本连看都不会看你一眼。老哥和你说句最实在的,你想想,你多大岁数,三十五六了吧?林慧茹多大,二十三四!你俩相差十来岁,不是因为钱的话,她一个如花似玉的女人,凭啥跟你在一起?”
“妈的!”
范大华听到这儿,心头火气,他猛一拍桌子,狠狠道,“苟老哥说的没错,林慧茹就是爱我的钱!这样吧,两位老哥,我想求你们一件事行不行?你们一定答应我,我他妈不办的话,心里不舒服!”
“说!”
苟爱民脸红扑扑的,点头同意。
“这样...”
范大华略加思索,低声说,“过个两三天,你们到我办公室来,就说这样,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