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咬一口糖葫芦,酸得他倒牙,皱眉骂了句‘什么玩意儿难吃死了’,抬手就给扔了。

    后头的四只赶紧跳起来抢那串糖葫芦。

    摇头晃脑,吃得可欢了。

    灵霄沉默了一会儿。

    谢无佞继续往街上走。

    灵霄还是对什么东西都好奇。

    但她不再要求谢无佞买给她了。

    走到一个手工首饰摊前时,灵霄双眼一亮:“哇好漂亮的首饰呀,谢无佞你走近一点,让我看看。”

    谢无佞觉得他脑子里这个小东西真俗气。

    这些凡间俗物,一没有灵气,二没有价值。

    她却看什么都新鲜。

    谢无佞不耐烦地走到摊贩前,让脑门正怼摊子。

    摆摊的小贩眼色很是伶俐,一见这位大少爷衣着气势不凡,身后还跟着四个人高马大的随从,虽然长相异类了点,但兜里肯定有钱。

    小贩便热情地道:“客官,您想选点什么?”

    “这支金钗怎么样,用来送给喜欢的姑娘,最合适不过了,这样式可是天都那边最时兴的!”

    谢无佞嗓子一沉:“什么喜欢的姑娘,老子就是随便看看。”

    小贩暗暗一笑,心想这大少爷还挺纯情呢,居然害羞了。

    “那这镯子怎么样?这可是正宗的羊脂玉,寓意天长地久,生生世世,买一个送给姑娘当定情信物,她保准喜欢。”

    谢无佞扫了那镯子一眼。

    小贩见他意动,刚想卖力推销。

    灵霄就在谢无佞脑子里道:“好啦,我看完了,我们走吧。”

    谢无佞蹙了下眉:“你不是想要吗?”

    灵霄:“我没说我想要啊。”

    “这里逛完了,我们去下一个地方吧。”她催促。

    接下来。

    每走到一个灵霄感兴趣的摊贩或是铺子前,她都只是对谢无佞说:“你走近点,让我看一眼就行。”

    她怕她一说想要,谢无佞又直接当街强抢。

    她直接把谢无佞的脑门当成了摄影机。

    逛街逛得津津有味。

    但大魔头却不知哪根筋不对劲,阴着个臭脸。

    街上的老百姓见到这尊煞神,都自动离他三丈远。

    灵霄看不到他的表情。

    因为她在光门结界里的视角,和他的视角是一样。

    除非大魔头又发疯,把自己头盖骨给掀下来。

    不过那样也没用。

    灵霄一见到血就会晕过去。

    在凡间集市一路逛下来,灵霄是逛开心了,可除了她之外的其他几个都不太开心。

    大魔头就不说了。

    他基本随时随地都是阴晴不定的。

    后头那四只人形凶兽也幽怨得不行。

    逛了这么半天,谢无佞总共就扔了一根不要的糖葫芦给它们。

    四个分一串,还不够它们塞牙缝的。

    灵霄说:“咱们现在身上也没钱,还是先找个地方挣点钱,然后正正经经吃顿饭吧。”

    “四大凶兽现在成了咱们的宠物,养了宠物就要好好喂养,不能让它们饿肚子。”

    养宠物是要负起主人的责任的。

    “你事情怎么这么多。”谢无佞很不耐烦。

    灵霄虽然觉得跟着大魔头日天日地搞事情很爽很刺激,但这里是凡间,‘凡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算是灵霄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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