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才醒悟,打量一眼左右,捡起卷刃的弯刀,走到那名白袍书生面前:“衣服,拿衣服,快点。”

    白袍书生脸都吓白了,两手哆哆嗦嗦解开放在长凳上的背包,找出一件干净长袍推过去。

    金兵拿在手里,转奉楚平生。

    他不是没想过趁机逃命,又不敢这么做,因为异服年轻人是绝世高手,对方想要他的命就跟碾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其实楚平生就会三板斧,虽说防御无敌,可要说武功绝技,左右不过猴子偷桃,神仙摘葡萄,体术奥义千年库拉西,他要骑马逃命,还真拿他没辙。

    “少侠,你看现在马也……”

    金兵话说一半,只觉恶风袭面,没等做出反应就被掐住了脖子。

    嗬嗬……

    嗬嗬……

    楚平生用力一扭。

    咯。

    金兵两眼翻白,没气了。

    他将尸体甩到一边,拎着钱袋走向酒肆,夺过一脸懵逼的小二手里的水壶和碗,给自己倒了杯茶饮下。

    “我要的馒头和牛肉呢?”

    “来了,来了。”

    不等小二有动作,掌柜面带恐惧把他点的东西一股脑端出来。

    虽说当下世道不太平,但是像这种杀官兵如割草的家伙,实在是不多见。

    楚平生从钱袋的碎银子里拣出最小的一粒丢在桌上,揣好馒头和牛肉,走到栓马的地方解开缰绳翻身上马,薅住颈后长鬃,飞扬长鞭,猛夹双腿。

    架!

    唏聿聿。

    黑马痛叫一声,四蹄攒动飞奔而去。

    楚平生挺美,第一次骑马居然有模有样,难不成自己天赋过人?

    至于杀金兵的事,早被他抛到脑后了。

    武侠小说两大法则,好人亡于圣母,反派死于话多,饶了金兵的命,给他回营摇人追杀自己吗?

    酒肆里的人看着迅速消失的一人一马,悬着的心终于落回肚里,扭脸看到两名金兵的尸体,又觉头皮发麻,后脊梁骨冒寒气。

    黑吃黑啊。

    谁能想到那一脸人畜无害的年轻人杀起金兵来跟砍瓜切菜一样,而且这货一点江湖道义不讲,卸磨杀驴玩儿得贼溜,平日里打家劫舍杀人越货的事指定没少干。

    刚才看到琉璃杯心动的行商更是惊出一身冷汗,得亏两名金兵做了替死鬼,不然明年的今天就是他的忌日了。

    ……

    楚平生清楚记得,江南七怪和丘处机的醉仙楼之约在三月二十四,眼下还有一个多月,时间很富裕,想来郭靖不会连夜赶路,加之骑的不是汗血宝马,所以自己只要在太阳落山后多跑一两个时辰,定能提前赶到燕京城。

    第三天,当太阳的光芒照进沟渠,春风送来一阵人声,他知道目的地就在前面。

    当下的燕京城是金朝中都,说是北方最繁华的城市并不过分。

    卖包子的,演杂耍的,捏糖人的,挑着竹篮叫卖青菜的,摆着胭脂水粉,香包头簪的摊位,还有打着赤膊锻造铁器的匠人……

    楚平生看得眼花缭乱,比过年回老家赶大集都新鲜。

    不过很快他就反应过来,找到一家客栈,把马交给小二牵到后院喂食草料,随后问明方向,朝着甘泉坊的位置走去。

    行不多时,就听到前方传来阵阵叫好声,他踮起脚尖抬头一看,只见前方街口站满了看热闹的百姓,中间擂台上红布黑字,写着“比武招亲”四个大字。

    还好没有错过。

    楚平生长吁一口气,用蛮力分开人群走进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