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兰香夫人苦涩一笑。

    过往种种,很快在脑海中闪现,像是播放幻灯片一样。

    故事回到二十二年前,那时她和陆雪梅一起念师范学校,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一次机缘巧合,陆雪梅遇到了一个叫李金的男人。

    她晚上出去玩,遇到小混混对她耍流氓,是这个叫李金的男人英雄救美。

    为了感谢李金,一来二去,两人联系的越来越频繁。

    当时她还不叫兰香,本名叫叶香玲,出身书香世家。

    得知李金是个混社会的,她劝过陆雪梅很多回。

    但是陆雪梅不听,被他的纨绔、邪气深深吸引。

    一个千金大小姐,爱上了一个混混。

    和很多狗血剧情一样,很自然受到了家里的反对。

    有一段时间,陆老夫人甚至把陆雪梅关在家里,禁足不让她出门。

    而陆雪梅又非常想见李金,日思夜想,于是拜托她当信使。

    她就不辞辛劳,穿梭于两人之间。

    陆雪梅说李金爱吃奶油蛋糕,于是每天放学,她都会去学校附近的一家蛋糕店,买上一份奶油蛋糕,然后给李金送去。

    陆雪梅说李金经常会跟人打架,打架完了后受伤需要人包扎,于是又拜托她去当‘护士’。

    在陆雪梅被禁足的那段日子,她跑前跑后。

    跑着跑着,她发现事情的走向不太对了。

    某一天晚上,女寝楼下,有人用蜡烛摆了一个爱心形状,站在爱心里朝着楼上告白。

    “叶香玲,我喜欢你!”

    少年的告白真挚而热烈,虽然青涩,可却丝毫掩饰不住他眼里的爱。

    女寝沸腾了,年轻女孩们羡慕这个叫叶香玲的女生。

    陆雪梅站在阳台前,看到自己的爱慕对象李金,居然在向别的女生告白。

    当时就破防了,回到寝室发了好大一通火。

    兰香夫人扁了扁嘴,回想起那时候的自己——回避、懦弱。

    她跑下楼,给了李金一耳光,骂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事后她又哭得像个泪人一样。

    因为她知道,朝夕相处,她和李金早就日久成情。

    陆雪梅跟她说,爱情和友情,她只能选择一样。

    她选了友情,从此对那个叫李金的少年恶语相向。

    很快,陆雪梅玩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逼迫家里同意她和李金在一起。

    陆老先生疼惜女儿,答应的很爽快。

    陆老夫人经过一系列的思想斗争,最终也同意了这门婚事。

    男主人公李金却不同意,说只把陆雪梅当做朋友,真正爱的人是叶香玲。

    李金当着陆家人的面说:香玲,你愿意接受我么?如果愿意,以后风雨我替你挡,我做你的避风港。如果你不愿意,我从此消失,不再打扰你的生活。

    在李金转身,失魂落魄离开时,她的心脏像是被什么击中一般。

    义无反顾,冲开束缚,追了上去。

    她最不后悔的就是那一天——选了李金,勇敢了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