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人把狼能吃的都吃了,狼没办法,只能开始吃人了。

    老马这几百斤的一坨肉,显然比人看上去要好吃多了,而且食草动物很少反扑,只知道一味的逃跑。

    “嗷咦?”

    老马看着馋它身子的野狼群,顿时露出无语之色。

    不是,给你脸了,你居然敢打我的主意?

    一丝丝妖力释放而出。

    哗啦……

    一股妖风刮起。

    狼王感受着这股妖风,汗毛竖立,发出一声撤退的低吼,然后扭头就跑。

    这股风,它曾经在山林里感受过,在一头牛犊大小的豹子身上感受过。

    那豹子速度十分快,力气十分大,连老虎都无法与之匹敌,被轻易猎杀,在山林里,它就是当之无愧的王,想吃什么动物,就吃什么动物。

    好在,豹子嫌狼的肉少,不好吃,并没有对狼群下杀手,只是咆哮声驱赶。

    狼王也是个识时务的,立马带着族群逃离。

    它想不明白,为什么有的动物能违背自然常理,明明是豹子见狼群会退避,会爬上树躲着,怎么会突然冒出体型这么大,跟它们简直不是一个层次的豹子?

    而那骡子散发出来的气息就更加离谱,比那只豹子都还强!

    狼王有些难以接受,被豹子驱赶也就算了,因为豹子单体实力好歹比狼要强很多,但被原本的盘中餐,嘴下食驱赶,这憋屈得……

    不过憋屈也得跑啊!

    面子里子,哪有命子重要?

    “跑,你们跑得掉吗?”

    陈胜的声音在狼王的脑海中响起。

    于是乎,狼王跑得更快了。

    天呐,这是什么?为什么我的脑子里会有声音?为什么我听得懂这声音?

    “放任你们回去,恐怕会吃更多的人。”

    陈胜念头一动。

    咻咻咻!

    三把飞刀如利箭般激射而出,化作流光。

    它们已经很久没有饱尝鲜血了。

    久到人们只知道快刀陈胜有一把快刀,却忘了他还使得一手好飞刀!

    咻咻咻!

    光在流转,发出刺耳的声音,照在野狼的尾部,然后从头透出。

    任你什么铜头铁骨豆腐腰,玄铁飞刀都能游刃有余地破开。

    一点点猩红不断在狼群成员的眉心显现,然后就成片成片地死去,连哀嚎的机会都没有,栽倒在地,死的时候瞳孔都透着迷茫之色。

    狼王闻着背后愈发浓烈的血腥味,四条腿飞快地倒腾着,爆发出远超平时的速度,它这辈子都没跑这么快过,以前没有,以后……也没有以后了。

    噗滋!

    三把玄铁飞刀从里到外,似是从头骨里长出来的一般。

    狼王只感觉一瞬间的剧烈疼痛,随后瞳孔涣散,惯性带着躯体往前滚了十几圈,最后不甘心地闭上眼。

    三把玄铁飞刀团灭狼群后并未消停,反而追上了远在几里外的野狗群,再次展开一场血腥屠杀。

    咻咻咻!

    半刻钟过后,它们全都飞了回来,上面没有沾染一丝血迹,精准无误地落入陈胜的腰带扣中。

    铁蛋离开母亲的怀抱,壮着胆子往门外瞥了一眼,看到了满地人与狼的尸体。

    “嘎嘎嘎……”

    乌鸦在天空盘旋,它们闻着味儿就来了,本来想捡点边角料吃的,没想到居然是自助餐。

    有胆大的已经落下去吃肉了。

    食腐动物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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