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年代末期,随着防守一步步加强,身体对抗越来越出色,快攻的成功率在下滑。

    反倒是阵地战,当你有阿甘这样的单打高手时,效率不会比快攻差多少,而且杀伤力还强。

    所以他要求将一场比赛的快攻次数,降到10次左右。

    第二条,减少传球。

    除非队友有非常好的机会,或者战术安排了某人持球攻击,持球人要减少无意义的、防御性的传球,要自己持球发动攻击。

    曾经篮球场上,进攻中传球、倒手非常多,而且传球越多,越能体现一个球队的团队性。

    但随着球员身体素质增强,高大强壮的NBA球员让球场空间越来越狭小。

    传球越多,意味着失误的几率越大。

    一个失误造成的伤害,甚至高过一个进球的收益。

    拉姆齐曾经非常鼓励球员传球,开拓者一直有着联盟最好的阵地战传球体系,出色的高位中锋策应体系。

    但是鲍比-贝尔曼的数据统计显示,并不是传球越多越好。

    因为NBA不统计传球次数,所以他收集了很多比赛录像进行抽样统计。

    他和小斯波(他留在波特兰读大学)一道,用肉眼统计比赛回合中的传球次数,并将这些传球进行分类。

    哪些是进攻性传球,能威胁到对手的防守,哪些是防御性传球,为了防止失误,或者自己打不动了给队友,哪些是无意义的倒手。

    这条要求就是减少防御性传球,杜绝无意义的倒手。

    球员们在场上要更有创造力,更加敢于发挥自己的进攻天赋,做到每个点都有威胁——开拓者的球员有这样的才华。

    至于第三点增加三分,属于联盟的大势所趋。

    三分不仅得分效率比两分高,更重要的是可以拉开空间,给每个球员更多的发挥余地。

    这三条,可以说每一条都和拉姆齐过去坚持的篮球原则相违背,也难怪他内心很痛苦。

    一个人,否定过去的自己,塑造新的自己,是非常困难的。

    这样的否定、重生,一个人一辈子能经历一次,就是蜕变和升华,如果要经历两次,反而会承受不住崩溃。

    在60-70年代,拉姆齐已经经历过一次对自己的否定。

    在60年代末70年代初,篮球场上的战术体系又是另外一副面貌。

    大量的进攻从阵地的三角阵型发起,中锋在内线背筐接球,然后自己背身攻击,或者分球给外线,这样反反复复。

    1972年,美国教育部颁发了一项重要法令,叫第九条法令修正案,该法令保护人们在接受联邦财政援助的教育计划或活动中免受性别歧视。

    这条旨在维护男女平等的法令,却深刻改变了高中、大学的篮球战术体系,进而改变了NBA,也影响了拉姆齐。

    因为性别平等的原则,所以公立高中和大学的篮球队训练时间不得不减半,因为你要空出一半时间给女孩,甭管她们是打篮球还是参与其它活动。

    这意味着篮球训练时间减少,过去阵地战的三角阵型进攻需要大量时间训练、配合,尤其是内线,要懂很多战术套路。

    训练时间一少,这些套路没时间练,球队的进攻水平大幅下降。

    就在这时,鲍勃-奈特发明了“motion offense”(移动进攻),这是一种所有球员都到外围进行掩护,为空切球员创造投篮和上篮机会的体系。

    70年代这套体系席卷全美,不仅因为它高效、灵活,还因为它简单易学,大量高中教练涌入鲍勃-奈特的训练营,学习这套革命性的进攻方式。

    这套进攻进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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