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改变了篮球比赛。”

    “令人惊讶的是,其它球队是如此迟钝,这些年来没有人做出真正的回应,也没有人在选材上朝着阿甘靠近。或许他太独特了无法模仿,又或者他太强大,变化太快,对手无法做出针对。总之,如果阿甘能再度率领开拓者夺魁,我们必须承认,80年代的后半段属于阿甘,属于这个神秘的中国人。”

    美国号称篮球之国,但如今他们最强的职业联赛被一个中国人所统治。

    有人说这是美国篮球的耻辱,但也有人说这正表明了美国篮球的强大。

    因为阿甘在中国没有展现出他的篮球才华,反而是到了美国后,一点点被培养发掘了出来。

    甘国阳的高中、大学经历,让他获得了很多美国球迷的好感。

    美国本来就是个多种族、多民族的移民国家,大家往上数几辈,老家都不是美洲的,所以谁也别说谁。

    阿甘虽然不是美籍,可他是正儿八经美国篮球体系培养出来的。

    也就是所谓的“有根”,他的篮球之根在美国。

    这和在欧洲成长,然后到美国来打球的运动员是不一样的。

    总之,在总决赛开始之前,关于开拓者和阿甘的讨论达到了一个高峰。

    大家似乎完全不在意开拓者在总决赛要面对的对手——华盛顿子弹。

    6月5号,华盛顿子弹在残酷的抢七大战中熬死了波士顿凯尔特人,大比分4:3战胜绿军,历史第五次杀入总决赛。

    子弹队半决赛、东部决赛全都抢七胜出,突出体现了他们的篮球哲学:用防守煎熬对手,也煎熬自己,看谁熬的过谁。

    这支老弱病残,高矮胖瘦齐全的球队,在迪克-莫塔和韦斯-昂塞尔德的鞭打、压榨下,挖掘出了罕见的能量。

    他们不被看好很正常,因为他们这种勉强杀入总决赛的状态看起来太像1979年的子弹了。

    当时子弹半决赛和东部决赛就打了两个抢七,比赛打得非常艰苦且丑陋,他们在东决一度1:3落后马刺。

    最终油尽灯枯的他们在总决赛被超音速绅士横扫,韦斯-昂塞尔德也达成了四次总决赛,5胜15负的“辉煌”战绩。

    如今昂塞尔德加上他的老师迪克-莫塔,用70年代的篮球方式,靠着丑陋的防守,简单粗暴的前场篮板,再度磨进了总决赛。

    这样的比赛哲学,和“先进”,“引领时代”的开拓者相比,显然有些不太够看。

    连洛杉矶湖人都无法在开拓者手上走完7个回合,更何况拼拼凑凑,强弩之末的子弹队?

    不过在总决赛开始之前,看好子弹的球迷不多,支持子弹的球迷却不少。

    因为子弹能走到这一步相当励志,如果他们夺冠,堪称NBA版英雄本色。

    老帅迪克-莫塔刚刚失业,在达拉斯多年辛苦耕耘毁于一旦,只能二进宫回子弹做助理教练,辅佐曾经的弟子昂塞尔德。

    子弹在赛季初的成绩并不好,一度掉到倒数,昂塞尔德临危受命,中途接手子弹。

    他第一次做教练,没有任何经验。

    查尔斯-巴克利作为84新秀的一员,始终比甘国阳、乔丹、奥拉朱旺低一头。

    他肥壮的身材让他像个丑角,他受到的往往不是崇拜,而是球迷的调侃和嘲笑。

    摩西-马龙曾经辉煌过,但1983年之后他就跟着76人、J博士一道迅速滑落,失去了冠军竞争力。

    他还在中锋的巅峰年龄,遭到了各方的质疑,认为他的打法太依赖身体,身体稍有下滑立刻就不行了。

    伯纳德-金大伤,休息了一年半时间,康复后打了四场立刻被纽约尼克斯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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