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的机会,但该有的流程还是要有,总不能自己给自己安排一个监视器吧?

    “你既然来了半年,那为什么不给之前的县令效力,转而为我效力?还是说你已经为他效力,现在他走了,又要投奔我?”

    总得有个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