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只剩下一个剥了皮的尸体藏在内部。”
“同时身体表面还被做过一定的防腐措施!”
“最后联系了心脏猝死者,还拿着针孔摄像头偷拍。”
“这些事情,一天能完成吗?”
许生开口说道。
如果凶手是学校中的人,那对方要么是老师,要么是学生。
但这些人是要上班,是要学习住校的!
谁不在,谁的时间不对劲,警方一眼就能看到。
这种好查的东西,到目前还没任何通知,那只能代表同班同学和老师是无辜的。
“所以......”
“你怀疑,受害者有一个隐藏的地下恋人?”
“并且这个恋人,还不在校内!?”
李胜回过神来,他看着许生,脸上露出一丝错愕。
不过细细琢磨后,他眉头又皱起。
“不对啊。”
“受害者的时间很紧张,从对方的轨迹来看,要么在学校上学,要么一个月三四天回家休息。”
“两点一线,生活比上班族还要简洁。”
“她能接触到的人就这些,但这些人已经被警方查了啊!?”
一个压抑的生活。
同时也代表自由受到限制。
练舞,学习,李雪生前,有清晰的逻辑后的十年时间内,被这两件事给锁死。
她接触不到任何这两件事以外的人!!!
恍然间,李胜好似想起什么一样。
“交通!?”
他想到八月末的案子‘人头狗’,受害者和凶手,这些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却被一辆公交所串联在一起。
“不对,交通只能应对急促的事件。”
“而感情,往往都需要铺垫才能达到效果,公交或是出粗,这两种极为快速的工具并不符合要求。”
李胜又摇头,将这思维给抹掉。
“不止......”
许生开口道。
“李队,假设,我们猜测的这个地下恋人存在,那么,对方是否为凶手!?”
是否为凶手?
恋人还能是凶手!?
李胜一顿,随后眉头紧锁。
很多案子,会将报案人定为嫌疑人,先排查一遍报案人,这是为何?
因为这是大量的贼喊捉贼案件给他们得出的经验!
往往死者都是被妻子,丈夫,恋人所杀害,然后这些人处理完尸体所报警。
而这起案子......
“从李雪回到家,未接触过其余人,家里也也没有电脑,却会外出来看,对方手里大概率存在一个和地下恋人交流的工具。”
“比如手机,可能是恋爱对象送给李雪。”
许生开口说道。
“如果有手机,那处在恋爱阶段的男女,恨不得腻歪在一起,必然会时常联系李雪!”
“但李雪却死亡四天......不,今天是第五天!”
“五天的时间,尸体都发臭,对方却没有任何的消息,你觉得这算得上是一个男友的正常反应了?”
网恋需要电脑,受害者家中并没电脑,那便排除网恋。
那便是现实恋爱。
而现实恋爱,是能碰的上面的!
这一点也符合刚才的猜测,受害者必然是在紧张的环境中,在某个地点遇到的恋爱对象。
如果,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