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真够劲啊!”

    李二吸了口气,脸颊一下子就辣红了!

    这是真被辣到了。

    这也是难怪。

    甜味是味觉,而辣味则是痛觉。

    可这时的程咬金显然早已适应了这个辣味。

    或者说,他已经很享受这种痛觉了。

    “二郎,你多吃几口就好了,这玩意越吃越好吃,真给劲。”

    李二缓和了一会儿,似乎觉得没那么难受了。

    相反,这身体还有一种十分舒畅的感觉。

    忍不住,又操起筷子夹了一块排骨放进嘴里。

    嗯?

    这味道依然有那种辣味。

    可是这味道却是让人忍不住还想再吃。

    果然。

    李二又夹了一块。

    这越吃越带劲。

    不多时,李二便觉得是大汗淋漓。

    整个人十分通畅起来。

    “怪哉!我怎么觉得全是筋骨都畅快了许多?”

    庄舟淡淡一笑说:

    “这辣椒啊,可以去除体内的湿气,加速血液循环,让人大开味觉,好处多着呢!”

    “这辣椒果真是个神奇东西!虽然吃着辣,可真是越吃越想吃。”

    李二这时也已经吃得上劲了:

    “对了,庄贤弟叫什么名字呢?”

    “哦,我全名叫庄舟。”

    “嗯,字呢?”

    庄舟知道,古代好些人都有字。

    因为古人认为直呼其名,往往不太尊重。

    所以大多人都会在成年的时候,取一个“字”。

    而这个字,大多都是给外人叫的。

    别人叫你的字,便表示对你的尊重。

    比如常山赵子龙,自我介绍就叫自己赵云。

    这表示自己的谦虚态度。

    可当他的好友叫他的时候,就会叫他子龙。

    这包含了一种尊重。

    当然还有就是会显得亲切。

    想了想,庄舟也给自己现编了一个:

    “字墨韩。”

    李二沉吟片刻,随后念道:

    “庄墨韩,集结了庄子墨子韩非子,当真是个好名字啊!”

    庄舟:“……”

    吃了一会儿,庄舟才想起自己还带了一瓶红星二锅头。

    这是53度的蓝瓶装。

    “二位大哥,喝酒吗?”

    谁知庄舟这样一说,程咬金立刻瞪大了眼睛。

    “咳咳……庄老弟,啥酒啊?”

    “白酒。”

    庄舟原本准备夜里自己留着喝两口的。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喝酒还得人多才有意思。

    庄舟起身拿出带过来的那瓶红星二锅头,还有三个玻璃酒杯。

    刚往桌上一放。

    李二和程咬金的目光,立刻就被桌上的东西吸引了。

    如此透明的杯子。

    比之琉璃却要纯粹了许多。

    尤其这个蓝色琉璃的瓶子。

    这都是从未见过的东西。

    “庄贤弟,我虽说不上大富大贵之人,可这天下的美酒我也喝过不少,还真就没见过这样的酒。”

    听了李二的话,旁边的程咬金就瘪了瘪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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