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你们明白一件事,从过去到现在,异人从来就不是主角,我们只是掌握了一些别人不懂的东西,不代表我们就优于普通人。异人是人,普通人也是人,人被杀就会死,而能够杀死普通人的方法同样也能杀死异人,尤其是现在。

    所以孩子们,魔法师也好,战士也罢,其实本质上跟东方的武学一样,就是一种强身健体,锤炼精神的方式。真要杀死一个人,打败一个对手,时代已经给出了我们答案,最好的方式就是用这个,这个可比魔法好使多了。”

    当艾萨克·塔伯转过身时,身上已是全副武装。

    手持霰弹枪,几颗手雷挂在腰间,而在他背后还挂着一挺汤姆逊冲锋枪和两个弹鼓,两把韦伯利左轮挂在大腿两侧,而在艾萨克的胸口,一枚勋章挂在那里。

    “重新认识一下,弗拉梅尔·艾萨克·塔伯,英国皇家空军上尉。”

    不是哥们,你不是拿着邓布利多的剧本嘛!怎么换成白袍法师萨鲁曼了啊!

    看着艾萨克·塔伯的一身行头,王一挑眉,心里吐槽之余,也朝旁边的钱博尔使了个眼色。

    这位也是心领神会骑上骆驼,掏出了他最喜欢的斯普林菲尔德步枪,又称之为春田步枪,正宗美国货。

    如果单论玩枪,钱博尔这位军火商之子,先天异人的能力与枪最是搭配。

    王一也同样翻身骑上骆驼,双持勃朗宁,一把汤姆逊冲锋枪也挂在边上,咧起笑容。

    “我觉得我这趟埃及之旅最大的收获就是认识了塔伯先生你这位朋友啊。”

    看到王一如此娴熟的掏枪,艾萨克·塔伯脸上也露出遇见知音的表情,同样回道。

    “我也是如此啊,王一先生。”

    两人对视一笑,缰绳一挥,三匹骆驼就载着荷枪实弹的三人冲上沙丘,带着滚滚烟尘朝着远处的营地杀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