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对方,何必还去画蛇添足?

    所以,这方面的事情,他没在讲,而是说:

    “在我看来,双方的合作产品,既然可以拿到对方,其实,可以更进一步。

    就是双方,甚至将来四方的自有产品,都可以拿到其他三方的销售渠道上售卖,你们觉得呢?”

    这话,杜朝阳早就跟陈杰讲过,陈杰觉得,倒是无所谓,但并不知道雪莉的意见如何。

    杜朝阳也曾跟雪莉讲过同样的话,但雪莉没有表态。

    雪莉看出来杜朝阳的私心。

    其实,他这样提出来,无外乎是想把李氏国内公司的自有商标,直接拿来美国。

    让美国李氏和她雪莉一起帮忙销售!

    陈杰也一样明白杜朝阳的良苦用心,但他没有反对,是因为见到了兰奇在美国的动作。

    兰奇已经开始在美国建立自己的营销渠道,这种建设当然不可能一蹴而就,尚需时日。

    可是,一旦建成,当然也能为我所用!

    这既会帮美国李氏拓宽自己的销售渠道,又可以增加利润,何乐而不为?

    在他看来,杜朝阳只不过说早了一些,因为现在的李氏国内公司,在美国市场上尚未这样做。

    陈杰估计,这恐怕也就是早晚的事情。

    以他了解的杜朝阳,不可能不去这样做,只是现在杜朝阳提出来,恐怕为时过早。

    陈杰这个想法,没想到跟雪莉的想法,基本是大同小异。

    雪莉听杜朝阳讲完,也说出来自己想法。

    大体意思是,我们相互联合的目的,是要把市场做大,做强,而不是还在一块有限的蛋糕上。

    如果只是靠美国李氏和雪莉这两条营销渠道,而不去扩展,那么,即使在这两条渠道上做更多的品牌也是有限的。

    可是,如果四家都有自己的渠道,就相当于在现有两条销售渠道上,又增加了两条。

    这样市场就大了,到了这个时候,我们再谈四家的相互利用,恐怕更有意义。

    雪莉讲的比较委婉,但大体还是否定了杜朝阳的提议。

    在雪莉看来,直接跟陈杰他们谈美国李氏和雪莉的相互利用,恐怕更有意义。

    杜朝阳和兰奇公司,需要真正有了自己的渠道,并已经使市场的广度增加,再来谈不迟!

    对于雪莉的这个想法,至少,陈杰也是接受的,雪莉讲的应该更实际。

    王兰奇之所以没提这样的要求,恐怕人家是更有自信,相信自己有能力可以做起来,到那时,才有资本坐下来谈。

    杜朝阳知道李氏国内资金的捉襟见肘,所以想尽快先走一个捷径。

    四家合作,如果有一家不同意,恐怕就做不下去。

    这就像各国多边贸易谈判,最终也要所有人都同意。

    现在雪莉已经明确表态,杜朝阳知道,恐怕他的想法落空了。

    不由得暗自叹口气,他又何尝不知道雪莉讲的内容,何尝又没想过!

    可是,眼前的李氏国内公司,恐怕根本就没这个实力呀!看来这个捷径也是走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