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夫.史密斯接球投篮,篮球应声入网,三分命中!

    进球后的史蒂夫.史密斯指了指天,他每进一个球都会指指天,这是他在为安迪祈祷。

    3比2,老鹰队开局领先。

    随后超音速的进攻,施拉姆夫突破的时候被罗杰抢断,这个赛季罗杰的防守表现进一步提升,他几乎已经预定了一个最佳防守阵容的名额。

    不过超速退防很快,没有让老鹰打出反击。

    乔治.卡尔要求所有人放弃前场篮板的拼抢,第一目标就是全力回防,压节奏和回合数。

    只要不让老鹰打出他们擅长的反击,再用夹击遏制阵地,那老鹰就无能为力了。

    超音速的快速退防奏效了,老鹰风驰电掣的反击没有打起来。

    可罗杰还是不慌不忙,像个控卫那样缓缓运球靠近三分线,打了打手势。

    佩顿一个步子没收回去,他的前脚就被罗杰攻击,让罗杰完成突破。

    对付这种得分王级别的顶级得分手,任何一丝丝的疏忽都会酿成大错。

    只是,光突破佩顿没什么用。

    文.贝克立刻防了出来,与外线一起夹击罗杰。

    罗杰又一次陷入到了超音速的招牌夹击之中。

    罗杰在人堆中起跳,可并不是在空中高难度上篮,而是传球!

    篮球迅速从禁区飞往左侧底角,克利弗德.罗宾逊就正在那里瞄准,随时准备开火。

    刷!

    6比2,老鹰队连进两记三分!

    此时,人们才知道兰尼.威尔肯斯换上克利弗德.罗宾逊的目的。

    罗宾逊上来不是为了防守文.贝克,他是来投三分的!

    男人最懂男人想要什么。

    同样的,都是玩锋线夹击的球队,也懂这种球队的痛点是什么。

    过度夹击会导致三分线外出现大量机会,如果对方真的可以把握住,那对防守方而言将是灾难。

    老鹰有这个弱点,超音速同样如此。

    所以兰尼.威尔肯斯在罗杰身边多安排了一个射手,目前除了科特.托马斯,老鹰场上所有人都有三分能力。

    开局阶段,罗杰要做的就是吸引包夹,然后把球传向三个位置——强弱侧45°或左底角。

    如此一来,便可以充分利用老鹰队在远投上的优势。

    在现如今的NBA比赛中,一套场上阵容里有超过两个人能稳定输出三分无疑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

    皮蓬、史蒂夫.史密斯和克利弗德.罗宾逊都可以提供三分火力的支援。

    当然,远投之所以不被90年代的教练喜欢,是因为一切都得看手感。

    任何远投策略都得建立在手感之上。

    如果手感不好,这样的策略反而会害了自己。

    而90年代的球员,射术都没那么好。所以对教练而言,这无异于一种赌博。

    可就目前来看,罗杰非常走运。

    史蒂夫.史密斯和克利弗德.罗宾逊分别命中三分,这意味着他们手感不错。

    乔治.卡尔已经看见了端倪,继续夹击的话,老鹰会获得很多轻松远投的机会。

    可他不能现在就改变策略。

    如果改变策略,放弃夹击去封三分线,那相当于佩顿又要单独暴露在罗杰面前!

    这种悲剧绝不能再发生。

    乔治.卡尔也不相信老鹰队能一直那么准,这个年代,三分球绝不会当主武器用。

    果不其然,第三次进攻,老鹰队打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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