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佣人为她铺好餐布,一边用余光轻瞥黎雅博。

    好在他没有提昨晚的事。

    男人正一手拿着平板,另只手握着银叉将香肠送入嘴中眼睫轻垂,神态闲适。

    如果将平板换成报纸或者书,跟黎一明没两样。

    这是个纸媒没落的时代,黎一明时常会惋惜地感叹,阅读最质朴的乐趣在于翻动纸张,只可惜这种乐趣逐渐被科技取代。

    这几年报社和杂志社倒闭了一家又一家,方咛问过他,既然这么惋惜,为何不投资一把,他财力雄厚,那点钱不过洒洒水。

    黎一明坦诚地说:“我是商人,即使再喜欢一件东西,如果它不能给我带来价值,那就没有投资的必要。”

    他的语气淡然,毫不掩饰地承认自己作为商人的本性,在听到这个回答后,方咛有些矫情地问道:“那我呢?”

    我能给你带来什么价值呢?值得你在我身上投资。

    可能对于黎一明来说,他给她的不过凤毛麟角,但对她来说,却已经是一辈子也不可能够到的物质条件。

    “你啊,”黎一明冲她轻笑,“到我这个年纪,情绪价值比什么都重要,而你就是上天给我最好的礼物。”

    这句话在当时的方咛听来,无比浪漫。

    可现在仔细想那句话的含义,不过是她作为年轻女孩儿,为他日渐苍老的年纪带来一丝鲜活,让他忘却追不过时间的无奈,所以他才相应地满足她的物质和生活。

    这种关系真的很像是“宠物”与“主人”。

    就像黎雅博说的那样,他喜欢养狗,而他的父亲喜欢养她。

    人人都知道人人平等,而人人也都知道,在绝对的阶级和物质差异下,平等就是个笑话。

    现在黎一明死了,她难过悲痛,但这到底是因为黎一明是她的丈夫,还是因为黎一明是她的“主人”?

    “我脸上有东西?”

    低沉的语气里夹杂着打趣,方咛回神,这才发现自己在回忆黎一明的时候,居然是看着黎雅博的。

    “没有,”方咛不知道该用什么借口去解释,只能老实说,“我就是看着你,突然想到你爸爸了。”

    用餐的手一顿,黎雅博眼神平静,没有波澜地望了她几秒,然后问道:“是吗?想到他什么了?”

    “没什么,”方咛随口说,“只是想到你爸爸也喜欢吃这种曼城香肠。”

    她勾了勾嘴角:“或许是父子间的遗传?都喜欢同一种食物?”

    黎雅博微挑眉,笑容温和。

    “有可能。”

    气氛和谐异常,餐桌上的三人用餐姿态优雅,手中银具只发出极轻微不可避免的响声,安静用餐的黎雅学看看大哥,又看看方咛。

    他能想到在大哥回来后,方咛应该不用再那样整天被氏族亲戚们烦扰,却想不到大哥和方咛间会相处得这么……和平。

    方咛刚嫁进来时,黎雅学还小,给她使过不少绊子,她从不抱怨,也从不找父亲说道。

    人最恨一拳打在棉花上,不痛不痒,十岁的小男孩恼怒非常,将人生这十年里所学到的、能想到的最恶毒的话说出了口,试图达到羞辱她的目的。

    而她听了,也只是柔声说。

    “雅学,我从来没想过当你的妈妈。”

    下一秒,她又说:“而且我还这么年轻,你叫我妈妈,还把我叫老了。”

    “……那你为什么还要嫁给我Daddy?”

    黎雅学的语气里带着稚嫩却直白的怀疑:“你这么年轻,你比我大哥还要小。”

    “是为了钱吧?因为我Daddy很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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