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呜呜——那是他的初吻啊!
他留了十八年的初吻,本想留着给阿锦的——
不知道阿锦会不会嫌弃他?!
陈兴旺又囧又怕地偷偷瞄着庄锦。
刀疤脸彻底暴怒,如一头发怒的雄狮,完全失去了理智,大吼一声从酒楼里又招呼出来七八个帮手,赤红着眼睛,仿若要把陈兴旺碎尸万段!
庄锦眼神一凛。
抓着陈兴旺和庄绣就跑。
这还是她两世为人,第一次逃跑。
没办法。
经验告诉她。
不能跟疯狗斗!
现在刀疤脸魔怔了,逮谁咬谁!
为了只疯狗,把庄绣和陈兴旺伤了,不划算!
等她把庄锦和陈兴旺送回去后,她再偷偷回来教训这帮人!
庄锦身上加持了灵气,即便是带着两人,那逃跑的速度也堪称风火轮。
街上的摊贩只觉眼前一阵风刮过,瞬间便没了人影。
但那几名大汉也不是吃素的,就像闻到了腥味的猫一般,对着三人穷追不舍。
酒楼对面三楼雅间靠窗的位置,此刻正坐着一名身穿黑缎锦服的俊美男子,他嘴角噙着一抹抑制不住的笑。
男子身后站着两名短褂打扮的壮实男人,二人脸上表情诡异。
“秦风,去帮帮这三个有趣的小家伙,护送他们安全出城。”
旁边男子呲着白牙,笑得放肆:“老秦,可定要把这三个小家伙护住啊!尤其是那小子,啧啧啧——还真有你当年之风。”
叫秦风的男人瞪过去一眼,摸着鼻子下了楼。
他当年刚当兵的时候,打不过也上嘴咬。
嗐!
往事不堪回首啊!
这黑历史背了十几年了!
庄锦带着庄绣和陈兴旺一连跑出了几条街,总算甩掉了身后的尾巴。
在县城还有事情没办完,为了不被人认出。
三人钻进附近一家成衣店,打算换身行头。
庄锦给自己和庄绣买了两身襦裙成衣,一身男装。
为了打猎方便,庄锦又给自己选了两身劲装。
陈兴旺和陈初一跟着她出来办事,自然也不能让人家空着手回去,所以庄锦也大方地给二人各选了两套。
想到庄小虎和赵玲,以及大丫二丫穿的衣服都打了补丁,庄锦大手一挥,又为每人选了三套,一人一套缎子的,两套棉布的。
庄稼人干活多出汗也多,还是棉布的穿着舒服。
买衣服的时候,庄锦唏嘘。
在现代棉布衣服在不同阶层都很受欢迎,但在这个世界,棉布却只有穷人家才会穿,达官贵族富贵人家穿的皆是绫罗绸缎。
两套棉布衣服还不到缎子衣服一半的价格。
再出来时,庄锦俨然一副唇红齿白翩翩小公子模样。
庄绣身量小,这几日被灵泉水滋润的面色也白嫩了许多,穿上男装就像个小正太。
为了不让人认出,庄锦给陈兴旺额外选了身女装,只是在陈兴旺换装后,庄锦的嘴角就一直抽搐个不停。
平时看陈兴旺感觉长得也还行,黑黑瘦瘦的,浓眉大眼配上俩酒窝,笑起来憨憨的,瞧着就是个憨厚小生模样。
可这一换上女装,直接把庄锦给雷个外焦里嫩!
整一个如花转世!
实在是没眼看!
庄锦憋着笑又让人重新换回了男装,又给陈兴旺戴上斗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