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儿在查这李云的时候,查到了他的夫人,似乎生的天香国色,等打完了仗,便将其掳来,献给父亲。”

    周大将军再一次看了一眼自己的儿子,皱眉道:“未战要先思败,才有可能胜,你怎么这般轻浮?”

    他教训了一句之后,又补充道。

    “你要同这李云好生学学,现在世道大变,你老子也不知还能活几年,咱们周家将来,还是要你来扛起家业。”

    “说话做事,都要慎重。”

    少将军应了一声,乖巧点头:“孩儿,知道了。”

    ………………

    樊良湖附近,两股人马交战在一起,虽然已经是天黑了,但是战斗异常激烈。

    火把的光芒照耀之下,兵刃与鲜血齐飞!

    李云已经覆上了铁面,手中长枪染血,大量鲜血溅到他的枪杆上,木制的枪杆都有些打滑了。

    他一枪戳死一个平卢军将士,然后拔下自己腰间的佩刀,将这将士的衣服割下来一大块,挑起来之后,收刀入鞘,细细的擦拭自己的枪身。

    整个过程,他没有再动,但是附近五丈之内,竟没有一个平卢军将士胆敢靠近。

    这个煞星,实在是有些吓人!

    成熟的军队之中,会有专门的人来负责处理这些猛将兄,这种人在平卢军里,被称为“健士”。

    方才,十几个健士冲将上来,围住李云和李云的两个亲卫,不出片刻十分,是十几个健士便统统躺在了地上,其中半数是死在了李云的枪下,还有一个是被他直接侧身一靠,给撞伤了肺腑,倒地不起了。

    此时,李云所部,已经与这一支平卢军,交战了一个时辰。

    因为李云所部反应的足够快,因此平卢军的包围圈并没有形成,哪怕李云已经选了个人多的方向突围,这个方向的平卢军,也只有五六百人而已。

    要是势均力敌的军队,五六百人发发狠,也足够将李云这两千人给拖住,撑到援兵的到来彻底围住他们。

    但是他们很明显,拖不住李云。

    李云亲自带人冲杀几阵,这五六百人就被冲散了。

    等李云带麾下将士,彻底冲出包围圈之后,犹自不尽兴,又带着手下的精锐回头杀了一阵,杀的这些平卢军将士连连后退。

    根本谈不上包围圈可言了。

    一直到后半夜时分,李云才收兵回营,这个时候他们已经回到了扬州高邮县境内。

    此时大营里,点起了一个个火堆,伤兵被聚集起来,由随军的大夫帮着治伤。

    李云也坐在一堆篝火边上,伸手接过赵成递过来的烤兔子,大口啃了一口,夸赞了一句:“赵将军手艺真不错。”

    赵成开口说道:“属下少年时候,家里遭了劫难,只属下一人侥幸脱身,后来便辗转回到越州老家,在山脚下居住,靠上山打猎为生。”

    “这烤兔子的本事,便是那个时候,跟山里的老猎人学的。”

    说完这一句之后,他又忍不住看着李云,感慨道:“使君这一身本事是怎么练的?真是生猛。”

    夸奖了一句之后,他又补充道:“认识使君之前,属下本不相信世上有什么百人敌的。”

    身为将门之子,自小耳濡目染,主要学习的是排兵布阵,以及战阵指挥,虽然也不会落下习武,但是讲究的更多是集体的力量。

    李云的出现,几乎打破了赵成对于战争的认知。

    因为这种百人敌,在局部战场上的作用,要远远强过一个百人的旅队,尤其是李云身为主帅带来的士气振奋作用,更是用兵力数目无法量化的。

    “我也是自小在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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