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的相机,从展示柜里拿了出来,递到了陆惊蛰面前,介绍道:

    “这款相机镜头的光学素质,是这里所有相机里最好的,拍摄的照片十分清晰。”

    这款相机看起来比其他相机机身要小巧一些,很适候女士用,陆惊蛰从老板手里接过相机,发现它看着不大,分量却不轻,拿在手里仔细看了起来。

    已经买了手表了,夏青柠哪里好意思再让他破费买相机,这相机又不是必需品,而且还这么贵,就算他再有钱,自己也不想这么大手大脚地花呀,忙对陆惊蛰说:

    “不用买了,我们走吧。”

    “这位女同志还挺懂相机的,上次来我这里一眼就看中了这一款,但觉得价格太贵,就没舍得买。”这大叔是会做生意的,笑着对陆惊蛰说道。

    很明显在暗示他:你媳妇儿很喜欢,就是舍不得钱,快买给她。

    夏青柠有些焦急,生怕他头脑一热,听了大叔的话,真给自己买下来,情急之下猝不及防地就唤了他的名字:

    “陆惊蛰。”

    她很少叫他的名字,陆惊蛰转头看向她,就见她忽然抬手拉住了自己的袖子,轻轻晃动了两下,柔声说道:

    “别买了,时间不早了,我们走吧。”

    她这拉袖子的动作还怪可爱的,这次陆惊蛰没有再坚持,只见他放下相机,沉声应了一个字:

    “嗯。”

    他会这么听话,倒让夏青柠没想到,不过也算松了一口气。

    不是她小气舍不得钱,只是钱是别人的,一下花那么多,在这个很多人还吃不饱饭的年代,买个奢侈的数码产品,她实在是不安心。

    “下次有需要了再来呀。”见他没买,大叔也不生气,脸上依旧挂着笑容,对两人说。

    “好。”陆惊蛰回答得很认真,一点都不像是在敷衍,然后转过头对夏青柠说:

    “走吧。”

    说完两人便一前一后地走出了百货商店。

    从这里骑车到西郊,大概要五十分钟,前面的路还比较平坦,可越到城郊,路越颠簸,买来的东西原本夏青柠拿着,但到了城郊,陆惊蛰就从她手里拿过来,挂在了车把手上。

    因为路很颠簸,夏青柠也没矫情,直接抬手抓住了陆惊蛰的衣服,但即使这样,有一两次还是差点维持不住身体的平衡。

    这时候夏青柠才明白过来,自己刚才说买点水果,陆惊蛰为什么会拒绝了,这路自己坐稳都不错了,如果再抱一袋水果肯定吃不消。

    骑了一段距离后,前面的人忽然把车停了下来,一双大长腿自然垂在地面上,很轻松地撑住车,然后将身后夏青柠的手直接拿了过来,环住了自己的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