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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幕将近,华光初醒,狮头造型的罗马赌场也缓缓张开了血盆大口。

    各色宾客出入,香肩美臀、款款绅士,望着那些在灯光中闪耀的首饰名表,站得腰酸背痛的秦威想起了一句歌词。

    那年十八母校舞会,站着如喽啰。

    只不过他现在不是像喽啰,他就是。

    “威,放轻松一点!咱们又不是来站岗的。”

    奥斯瓦尔德不知从哪拿了两杯香槟,递了一杯给秦威。

    他的快乐真的很简单,只要身旁路过一位美妇,就能兴奋地挑起眉头。

    “别看这些人穿得昂贵就理所当然认为我们要服侍他们,其实大家干的勾当都差不多,甚至这些家伙手里的鲜血可能比我们还多。”

    奥斯瓦尔德舔了一口香槟。

    “纠正一下,是比‘我’多,毕竟你可是个如耶稣般的大好人啊!”

    “必要时我会杀人。”秦威有些不满对方揶揄的语气,反驳道。

    “必要的时候?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必要的时候。”奥斯瓦尔德展眉一笑,“众所周知,哥谭有两类人最好不要惹,可如果你一定要惹的话,那就要抱着杀死他的决心。”

    “第一类就是醉汉。”

    秦威对此深有感触。

    他的父亲就是个酒鬼,每次只要喝点逼酒就他妈下手不知轻重,小时候打不过父亲只能忍耐,直到十七岁那次忍无可忍飞起一脚把糟老头子踹进了ICU躺了一个星期,这狗东西才知道“收敛”二字怎么写。

    听了秦威的故事,奥斯瓦尔德笑得前仰后合。

    “某种意义上来说,你可比我凶悍多了!如果再给我人生重来一次的机会,我一定效仿你给那混蛋两脚。”

    “所以呢,最好不要惹的第二类人?”秦威不想再谈论父亲,主动岔开话题。

    谁知说到这奥斯瓦尔德的脸阴沉了下来,仰着脖子灌了一大口酒,又狠狠抹了一把唇角。

    “准确来说是一個人,红头罩帮的前任首领。他是个正儿八经的疯子,明知被罗马人通缉还敢乔装打扮只身潜入法尔科内先生的住宅。”

    “他没死吗?”

    “他的身上缠满了遥控炸弹,又控制了法尔科内先生,根本没人敢动手。”

    秦威若有所思,他总觉得奥斯瓦尔德口中的这个家伙像极了某位知名反派。

    “后来呢?”

    “他挟持了法尔科内先生驱车逃离,最后在北港发现了遗弃的车辆,和完好无损的法尔科内先生。”

    “完好无损?那他干什么要绑人。”

    “或许是为了好玩吧,疯子的想法我们最好不要猜测。法尔科内先生虽然完好无损,但却被疯子套上了炸弹背心。”

    “炸弹背心的插销被一根细绳连接着车门把手,当马罗尼先生赶到打开车门时五分钟的倒计时就开始了。”

    “这时疯子的电话打了过来,他告诉马罗尼先生,如果想救BOSS必须砍断自己左手,当然也可以什么都不做等着炸弹爆炸,这样他就能顺理成章地登上罗马帝国的王座。”

    故事到这。秦威基本确定对方就是小丑。

    “我猜马罗尼选择见死不救,结果炸弹是假的。”

    基于小丑的性格,秦威得出了这一结论。

    奥斯瓦尔德讶异地挑了挑眉头,他的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神经切割手、人心操盘者,小丑不是哥谭最聪明的反派,但绝对是最了解人性的那个,只有这么做才能获得最佳的戏剧效果,并令罗马人一二把手离心离德。

    ……

    宾客尽数入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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