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反而变得更加忙碌。

    她现在却有些迷茫。

    已经拒绝了两次不死人的组队邀请,只因脑海中有一件事牵扯着她。

    蕾娜的双眼看着帐篷顶,她在思考自己该如何回归嗜血城堡,又该怎样回应君主的任务。

    这一段时间她有很大的收获,包括她身上穿着的这一套漂亮附魔银甲,能速度的长筒靴,一张柔软贴脸的面具,还有增加了精心雕琢纹路的短剑……她根本不用短剑,这玩意甚至不如她的指甲锋利。

    可她还是买了。

    义无反顾!

    它们没有太大的作用,可是很漂亮,精致漂亮的外观让她挪不开双眼。

    不死人们每每看见她穿着这些东西时发出的“哇”声,就是这些东西的最大作用。

    蕾娜很享受走在穿着这些漂亮衣服走在街上并被人注视时的目光,这会让她想起自己在末日之前的生活,那是一个漫长且有些无聊的故事。

    故事的前半段是她最爱的部分,后半段则让她厌烦。

    她曾经是一位“鲜花小姐”,在庆典开始前她需要穿着很薄,薄到就像什么也不穿的衣服跳舞,每个人的视线都能透过衣服看见他们想看的东西。

    庆典时她们光彩夺目,收获无数的欢呼,而在庆典之后,鲜花小姐们会做的更多。

    蕾娜很喜欢万众瞩目的感觉,她记得自己曾经见到过某位贵族的独女,对方如自己一样美丽精致,但只有在那一天蕾娜才能获得远超对方的目光。

    然后在某一天,很久以前吧,她比较喜欢用这种方法来分辨时间。

    仍记得夕阳下沉时,她褪去了“鲜花小姐”的荣光,一个精壮的男人找到了她,抓着她的手腕。

    享受万众瞩目的感觉,就要有所付出。

    蕾娜对“代价”早有心理准备,但等待她的不是那些事,而是死亡以及新生。

    无聊至极的新生。

    唯有现在,她重新感受到了生存的价值,疯狂工作赚钱,然后消费购物。

    用不死人的说法,她虽然买的东西都没什么用,但她同样有所收获,她购买的东西叫“情绪价值”,她爱死了情绪价值。

    可是蕾娜也很清楚,情绪价值无法让君主满意。

    阳光从帐篷的缝隙直射进来,落在她特意购买专门用来放置盔甲的架子时,盔甲立即被一阵雾蒙蒙的光芒笼罩。

    蕾娜享受着这里的安静,和她无聊且血腥的“很久以前”那段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她换好衣服从帐篷里出来,有人主动与她打招呼。

    今天不是鲜花日,但每天都可以是鲜花日。

    可她还是要回到那个嗜血城堡,将这里的情况向君主汇报,尤其是林德·阿尔曼的情况。

    那个像太阳一样耀眼的黄金男人很强大,见识了那一天林德杀死龙王科特,蕾娜甚至会怀疑,也许君主并非那个男人的对手。

    他们都属于“海德温”,而林德已经杀了一个强大的海德温,意味着他还可以杀第二个。

    “总得回去。”蕾娜嘟囔了一声。

    至少林德并不认识自己,可君主能找到自己的。

    转身看着自己的帐篷,蕾娜充满不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