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都打光了吧!”

    这三个劫匪脑袋虽然不聪明,但确实不怕死。

    剩下的这个家伙见马丁左轮的子弹打空了,露出一口快烂光的牙齿,掏出弹簧刀就跑上来找马丁肉搏。

    “唉,我讨厌这个充满了暴力和诡计的城市。”

    马丁叹了口气。

    随即,巷子里又响起了枪声,最后一个劫匪的两个膝盖都被打穿了。

    “我可没说过我只有一把枪。”马丁握着第二把枪,语气冰冷的说道。

    “我给过你们机会,是伱们不珍惜。”

    马丁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某个人的脑袋,命令道:

    “现在,把你们身上的值钱东西都掏出来。我只要纸币和容易变现的物品。”

    在死亡威胁下,三个劫匪忍着痛苦将身上的东西都掏了出来,加起来一共有五百多现金,都是他们刚抢到手的,还没捂热乎就要丢了。

    至于戒指珠宝什么的,虽然没地方变现,但对方掏出来,马丁还是收了起来。

    马丁挥舞着绿油油的一沓钞票:“这买卖真是不错。如果你们再有钱多到花不完的时候,欢迎再来找我哦!”

    去尼玛的,把我们当成提款机了是吧!

    该死的混蛋。

    看着指着自己的黑洞洞枪口,因为丢钱而雄起那么一点的劫匪又萎了下去。

    惹不起我们还躲不起吗!

    马丁迎着他们敌视的目光,摆手说:“滚吧!”

    哥谭是个残酷的地方,三个没钱没武器的毒虫,运气好,也许几天之后就会被冻死在贫民窟的街头。

    运气不好,就会被黑帮抓去,摘掉身上还能用的器官还债。

    或者,更惨!

    马丁不愿意脏了自己的手,挥挥左轮,示意他们滚蛋。

    两个只废了一条腿的家伙瞬间站起来,扶起同伴,一瘸一拐的离开了这里。

    被废了两条腿的劫匪忍不住骂道:“你们两个混蛋竟然装死拿我做挡箭牌,兄弟情义还要不要了?”

    “你是第一天在哥谭混啊?情义是什么狗屁东西,哪有自己的命重要。”

    三个人骂骂咧咧的离开了。

    马丁随即离开了小巷,回到了自己在哥谭的住处。

    这座独栋小楼房和他原来的家差不多,唯一的区别就是从公寓变成了美式小楼房。

    马丁今天身份是传奇的西部枪手,所以屋子里就多出了不少19世纪初期的长短枪以及佩刀,还有许许多多的奖章以及讲述他事迹的报纸。

    “啊,又是一天要结束了!”

    马丁把从抢来的现金扔在客厅的抽屉里,自己走进卧室,脱掉牛仔装换上睡衣,直接倒在柔软的床上。

    “明天我会遇到些什么呢?希望能回家去吧!这个世界的麻烦太多了,我可不想久留。”

    嘴里这样念叨着,马丁盖上被子,眼皮沉重,渐渐进入了梦乡。

    在梦里他看到了父母和两个好朋友,他们似乎在呼唤自己,但伸手去抓的时候却扑了个空。

    再睁开眼睛,天已经亮了,马丁身上睡衣已经变了样子。

    他翻身下床站在镜子前面,看着斗篷披肩外套、猎鹿帽外加葫芦式烟斗的经典三件套。

    “这幅打扮,难道我今天的身份是一个侦探?”

    马丁摸着自己刚刚长出来的胡茬,沉思道:“嗯,侦探这个身份在哥谭,我总感觉今天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叮叮叮……

    他刚走出卧室,就听到门铃声,跑去打开门,一个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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