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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卢斯·波顿之前给的卷宗里,

    相关的案件看起来似乎并不复杂。

    大概就是有个喜欢在别人身上划拉口子的家伙,最近在勘克斯城一带,连续犯下了多起凶杀案。

    韦恩当时看到卷宗的第一反应就是——

    是你吗?“开膛手”杰克?

    然后韦恩又想了想,这里是新大陆,我们美利加也要有属于自己的杰出杀人魔:

    那……难道是你吗?汉尼拔医生?

    可是受害者也没被偷内脏啊……

    凶手作案的地点,基本都在两边勘克斯城的州界路附近,但是也偶有远在郊区的;

    受害人有男有女,有普通市民,有黑市贩子,还有能提供特殊服务的职业女性;

    犯案的时间间隔也不是很有规律,最开始的两起间隔了一年多,中间密集过一阵,隔一周一次的都有,最近的两起,间隔又放大到了半个月。

    据说卢斯·波顿来勘克斯城还不久,

    所以对他而言,这应该算是所谓的“旧案”。

    而且韦恩他们之前给了帮忙搬行李的服务生小哥几十美分小费,打听到了一些消息,

    还似乎明白了卢斯·波顿需要韦恩他们协助调查的理由:

    圣灵教会勘克斯大教区的新任主教,前几天才刚刚完成了他的按立典礼,正式受职。

    而代表圣灵教会主教团过来给他祝圣的主教,好像目前还没离开勘克斯城。

    卢斯·波顿他们,

    估计还在忙着给“大人物”们负责安保呢,没精力管这些小事。

    这一系列的案子之所以此时被并案送到卢斯·波顿的手里,

    主要的原因有三个:

    一個是因为受害人身上的伤口特征一致,被认定是同一把凶器所为;

    一个是因为凶手基本能确认是个“堕落者”,曾被目击到有隐匿的非凡能力;

    最后一个原因则是,

    其中最近的一起凶案,就发生在昨天的晚上。

    韦恩自己,

    其实是想先跟伊妮莎去寻找所谓的“猎人协会”见世面的。

    但是作为一个有多年刑侦剧观看经验的“现代人”,

    他也更清楚,案发之后越快到达现场进行侦查,能获取到的有效线索就越多。

    因此简单地进食修整完毕之后,

    几人就决定还是尽快去最后的案发现场看看。

    特别贵重的物品装进背包里带在身上,剩下的就留在旅馆里,让帕克看着。

    ……

    案发的地点,在一个酒吧的后巷里。

    托这个年代普遍刑侦意识的福,韦恩他们过去的时候,现场已经被清理过一遍了。

    甚至还特么是被警员们允许的。

    于是按照卷宗里对现场的描述,以及伊妮莎的确认,三人只能勉强还原出了现场的样子:

    受害人当时应该是喝了不少酒,正扶着墙在那里呕吐,然后凶手就过来给他抹了脖子。

    伊妮莎先是在旁边的墙上比了比,然后又指了指地面:

    “从这里到这里,之前应该有比较大量的血迹。然后这一片地方,同样也是有过血迹的。和现场调查的记录相符。”

    卷宗里最后对受害人尸体形态的描述也差不多,

    尸体捂着脖子倒在一滩血迹的旁边,有短暂挣扎的迹象,呕吐物都粘在了身上。

    但是没有搏斗过的痕迹。

    受害人身上的财物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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