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笑,又问道:“管家说你是部落最勇猛的好汉,我很奇怪,你怎么不回部落,反来我这里当兵呢?”

    “主子,挞禄叔那是说着玩的,无非打的猎物多一些,跑得快些。可这些换不来足够的食物和衣物,每年白灾来临,部落里会死好多人,挞禄叔说,跟着主子打仗能让部落过上好日子,俺就来了。”

    陆远点点头,问道:“你自己没有什么想法吗?”

    “啊?什么想法?”

    “你不想当官,不想赚钱娶媳妇养娃娃?”

    奴儿哈奇淡淡地说道:“俺有个闺女,六岁了,额娘在老林子里带着哩!”

    “那你媳妇呢?”

    “她被别的部落抢走了,据说跟了一个族长的儿子,还生了一对儿女。”

    陆远看着听着,发现,对方眼神平淡,就像说别人家的事。

    “你不生气?”

    “回主子,最开始很气,但后来听说,她在那边过得还不错,就不气了。”

    从刀耕火种开始的底层逻辑:谁强谁有话语权。

    作为部落人,基本不会为了某一个女人,搭上整个部落的存续。

    任何文明,生存是第一位的。

    忽地,天上响起一声清脆的鸣叫。

    两人不约而同地仰望,一只苍鹰盘旋不去。

    奴儿哈奇笑道:“这扁毛畜牲大概是发现野兔或沙鼠了……”

    话音未落,苍鹰急速滑翔,如同巡航导弹扑向地面。

    恰巧,猎物出现在两人前方四五十米远的小土丘上,是一只成年灰兔。

    鹰是野兔的天敌,但这只野兔似乎特别警觉,快速窜向洞穴。

    而鹰眼早已做好了提前量,将它牢牢锁定,巨大的鹰翼将猎物完全笼罩。

    野兔预感到危险来临,在鹰爪即将抓到它的时候猛然倒地,电光火石间后腿向上一蹬,直接将鹰爪格挡住了。

    错过猎杀时机,苍鹰只能振翅再度飞起,而野兔则趁机逃回洞中。

    好漂亮的“兔子蹬鹰”!

    这一幕,把陆远和奴儿哈奇看呆了。

    回到作战室,一众参谋已经初步制定好决死突击战的行动方案。

    为了确保成功,他们设计了很多烟幕弹,而最终的行动地点选择在“天鹅荡”的大泽旁。

    陆远看过,细节做的不错,方方面面也都安排妥当,没大的问题。

    他给奴儿哈奇详细讲解一遍,最后问道:“给你一百人,要潜伏两天一夜,有没有问题?”

    奴儿哈奇记下行动方案的全部细节,认为计划通,单膝跪地发誓。

    “主子放心!奴用项上人头担保,保证完成任务!”

    “好!”

    陆远扶起对方,捶了捶他的肩膀:“去吧,人手,全军随你挑,装备物资要多少给多少……”

    “是!奴这就去!”

    奴儿哈奇兴冲冲跑去各营招募决死队。

    为了确保队员都视死如归,陆远承诺,队员的阵亡抚恤金三倍,忠魂配享英雄祠。

    并且,侥幸生还者,官升三级,都能获封北海军“兵王”称号。

    陆远麾下三千人编制,想发财的,想升官的,想拯救家人的,多了去。

    到了傍晚,以奴儿哈奇为首,100名胸前挂满手榴弹的决死队员,齐刷刷站在陆远帐前。

    陆远端起酒盏,高声说道:“苍天在上,我代表塞外百万父老乡亲,敬大家一碗,以壮行色!干了!”

    下方,决死队员洪亮如雷的声音回答道:“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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