睛在抽什么筋。
抱着肥仔,转了个身。
心里琢磨着:
对方那个身子骨,能不能走到边城都要打一个问号。
儿子有了,感觉肚子里这个是闺女。
到了边城,以她的能力也不愁活不了一对儿女。
在这个以夫为天的封建社会,做一个子女双全的寡妇,好像也挺不错的呢。
从府衙走到外城,步行需要半个时辰。
加上被百姓们闹腾了两刻钟。
三百五十八人走到外城的十里长亭时,已经有不少人等在此地了。
他们有一刻钟与家人的告别时间。
“闺女,闺女!肥仔!肥仔!”
一个中年男子,老远的就对着甘明兰挥舞着双手。
目测他的身高在一米八以上,身材魁梧结实。
满脸的络腮胡,和原身长着一双一模一样的眼睛。
确认过眼神,亲爹是也。
这具身体从内心向外散发的孺慕之情,骗不了人。
甘明兰就抱着肥仔向他走去。
肥仔挣扎着要从他娘的怀里下地。
外祖父,他的另一座靠山来了。
小家伙倒腾着小短腿,跑动间,全身的肉都在发颤。
甘洪真几个健步上前,一把就将宝贝外孙抱进了怀里。
习惯性的用他的络腮胡,去扎小胖子的肉脸。
“嘻嘻嘻......”
“哈哈哈......”
祖孙两见面那叫一个亲热,脸贴脸玩得高兴着呢。
甘明兰的脸上不由得带出了几分笑意。
站在一旁的年轻男子,犹疑的看着他姐的神情。
半晌,才唤道:“姐,你......”
甘明兰转头浅笑看着他:“阿福,姐这回喝不到你的喜酒了!”
甘明福瞪着满是血丝的眼,指着她的脑袋,激动得大叫:
“姐,姐,你是大好了吗?”
“因祸得福,被人在后脑勺敲了一记......”
还没等她把话说完,甘明福已经冲上来给了她一个熊抱。
十八岁的小伙子,不同于一般的白面书生。
他身材修长有力,棱角分明的眉宇间透着一股英气。
除了眼睛,五官和原身有个五分像。
甘明兰的后背,被快被他的泪珠子给烫伤了。
扎着手,有些手足无措。
不是说古人的情绪,都是很内敛的么?
刚被弟弟熊抱,又被她亲爹揉脑袋。
甘洪真的络腮胡一抖一抖的,问话也是语无伦次:
“新伤在哪里?闺,闺女,还,还痛不痛啊?你肚子的孩子怎么样?”
哄她的语气,就和刚才哄肥仔的一模一样。
“好了,全好了!你外孙女好着呢,一点反应都没有。”
得到闺女的反复确认后。
父子俩在油锅里煎熬的心,才算是降了降温。
正当父女、姐弟闲话彼此的情况时。
远远的,就有一群乡绅模样的男人,抬着数块牌坊状的东西迎面而来。
所有在十里长亭送行的人,都被这个阵仗吸引了目光。
只见最前面的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先是对着周围的人拱了拱手。
直直的走到一个妇人的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