睛在抽什么筋。

    抱着肥仔,转了个身。

    心里琢磨着:

    对方那个身子骨,能不能走到边城都要打一个问号。

    儿子有了,感觉肚子里这个是闺女。

    到了边城,以她的能力也不愁活不了一对儿女。

    在这个以夫为天的封建社会,做一个子女双全的寡妇,好像也挺不错的呢。

    从府衙走到外城,步行需要半个时辰。

    加上被百姓们闹腾了两刻钟。

    三百五十八人走到外城的十里长亭时,已经有不少人等在此地了。

    他们有一刻钟与家人的告别时间。

    “闺女,闺女!肥仔!肥仔!”

    一个中年男子,老远的就对着甘明兰挥舞着双手。

    目测他的身高在一米八以上,身材魁梧结实。

    满脸的络腮胡,和原身长着一双一模一样的眼睛。

    确认过眼神,亲爹是也。

    这具身体从内心向外散发的孺慕之情,骗不了人。

    甘明兰就抱着肥仔向他走去。

    肥仔挣扎着要从他娘的怀里下地。

    外祖父,他的另一座靠山来了。

    小家伙倒腾着小短腿,跑动间,全身的肉都在发颤。

    甘洪真几个健步上前,一把就将宝贝外孙抱进了怀里。

    习惯性的用他的络腮胡,去扎小胖子的肉脸。

    “嘻嘻嘻......”

    “哈哈哈......”

    祖孙两见面那叫一个亲热,脸贴脸玩得高兴着呢。

    甘明兰的脸上不由得带出了几分笑意。

    站在一旁的年轻男子,犹疑的看着他姐的神情。

    半晌,才唤道:“姐,你......”

    甘明兰转头浅笑看着他:“阿福,姐这回喝不到你的喜酒了!”

    甘明福瞪着满是血丝的眼,指着她的脑袋,激动得大叫:

    “姐,姐,你是大好了吗?”

    “因祸得福,被人在后脑勺敲了一记......”

    还没等她把话说完,甘明福已经冲上来给了她一个熊抱。

    十八岁的小伙子,不同于一般的白面书生。

    他身材修长有力,棱角分明的眉宇间透着一股英气。

    除了眼睛,五官和原身有个五分像。

    甘明兰的后背,被快被他的泪珠子给烫伤了。

    扎着手,有些手足无措。

    不是说古人的情绪,都是很内敛的么?

    刚被弟弟熊抱,又被她亲爹揉脑袋。

    甘洪真的络腮胡一抖一抖的,问话也是语无伦次:

    “新伤在哪里?闺,闺女,还,还痛不痛啊?你肚子的孩子怎么样?”

    哄她的语气,就和刚才哄肥仔的一模一样。

    “好了,全好了!你外孙女好着呢,一点反应都没有。”

    得到闺女的反复确认后。

    父子俩在油锅里煎熬的心,才算是降了降温。

    正当父女、姐弟闲话彼此的情况时。

    远远的,就有一群乡绅模样的男人,抬着数块牌坊状的东西迎面而来。

    所有在十里长亭送行的人,都被这个阵仗吸引了目光。

    只见最前面的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先是对着周围的人拱了拱手。

    直直的走到一个妇人的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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