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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兵大人的话就是军令,军令岂能儿戏?西域胡马可比蒙古马的脚力还要好,搁在马市上随随便便都能卖上百两银呢。”
半大小子们只觉得呼吸都急促了起来。
一百两银子是啥概念?
自家所有的家底加一块儿,都没那么多呢!
个个都认为自家能挤进到一百名以内。
又有人问:
“听说只给够昂们吃十天的肉干,走在路上饿了、渴了咋整?总不能让昂们死在半道上的吧?”
传令兵不以为然:
“不然,怎么说叫考验呢?放心,会给你们每人发一根木枪和一份地图。沿路上,水里的鱼,山上的猎物任你们取!你们只要带上足够的盐巴和火折子,被饿死和渴死的可能性还是不大的!”
“嗡。。。。。。”又是一轮议论声,比刚才议论更激烈。
好一会儿,有一个胖乎乎的小子高声问:
“小哥,昂们可是有九千多人的,怎就只有前面一千人有奖励呢?那后面的八千多人岂不是白受罪了?”
传令兵寻声望去,就看见了他那圆润的身材,忍住笑又道:
“甘将军带领的先锋营你们都知道的吧?”
“知道!”
“昂大哥就在里面!”
“。。。。。。”
传令兵整了整衣冠,郑重道:
“昂回边城之前,甘将军说了!今后咱们多半要和喀什葛尔汗国和漠西鞑靼,打上好些年。
她麾下的先锋营里,只有最英勇、最不怕死、在任何环境里都能生存下来的兵王!
今日让你们徒步去关西七卫,同时也是在为先锋营预备役挑选好苗子。
甘将军用兵不拘一格!她惯爱用那些野外生存能力强的,或是在小团队里有杰出领导力的,亦或是对领队交予的任务能完美执行的人才。
昂不也怕说漏了嘴!你们知晓先锋营全员这一趟,现在已经挣了多少不?嗯,具体数字不能告诉你们,但肯定够买两三匹西域胡马的!而这,才是刚刚打下一个哈密城挣下的家底!
估计这会儿啊,甘将军已经带着他们杀去喀什葛尔汗国的火州了!火州有啥好东西?葡萄干、葡萄酒和棉布,那些大大小小的首领一个个富得流油哩!”
“哇!”半大小子们彻底炸锅了。
“怪不得狗日的胡人要抢昂们的关西七卫,那个地方居然有这么多好东西!”
“昂滴娘哎!猪皮,你大哥不是在先锋营么?你家这回是真发大财了!”
“嘿嘿嘿,昂大哥挣的银子是昂娘、昂大嫂和昂侄儿的,猪爷爷昂啊,也是一定要想法子进先锋营的!”
“对对对!当兵就要当兵王,入伍就要去先锋营!”
“当兵王!”
“先锋营!”
“。。。。。。”
口号声此起彼伏,甚为热血。
胡马和肥羊的奖励固然吸引人,但军户家的小子们谁不盼着早日能出人头地?
先锋营就是他们眼下看得见摸得着,最接近成功的阶梯。
干了!
不就是三千里路么?
两个月时间。
平均每天走五十里!
昂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