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啊,那好吧……”

    宋慕儿还是很懂事的,闻言不再勉强李诺,走到院子里自己玩了。

    李诺则继续研究《大夏律》,这几天,他虽然判了不少案子,但这些案件,都是最常见的民事案件,只涉大夏律中《户婚律》、《贼盗律》、《斗讼律》、《断狱律》等少数几个部分。

    除了这些以外,大夏律中还有关于保护皇帝安全,维护国家主权与边境安全的《卫禁律》;关于国家官员的设置、选任、职守以及惩治贪官枉法的《职制律》;关于兵士征集、军队调动、将帅职守、军需供应、控制劳役征的《擅兴律》。

    这些律令虽然也属于大夏律,但不属于长安县衙的职权范围,因此李诺这几天并未接触到。

    看到《职制律》之后的某一补充条文时,李诺表情一怔,随后脸上露出疑惑之色。

    这一律条,是有关《赎刑》的,所谓赎刑,就是用金钱赎罪,以银两代替刑罚。

    每一两银子,可以减免十下笞刑,一百笞刑,只用交十两银子就可以免除。

    杖刑要贵一点,一两银子只能减免一下杖刑,一百杖刑,交一百两银子可免。

    徒刑更贵,一年徒刑,就要一百两银子。

    而流刑和死刑,是不能用银子免罪的。

    当然,也不是什么人都能用银子赎罪,这条律令,适用的范围,仅仅是官员权贵以及他们的亲属,是用来维护官僚贵族阶级特权的。

    让李诺疑惑的是,考功司郎中是五品官,职位已经不低了,他的儿子,也在赎刑包括的范围之内,面对三年徒刑,只用交三百两银子,就可以完全免罪。

    三百两银子,对于一个五品官,根本算不了什么。

    虽然李诺觉得这样不公平,但大夏律法的确是这么规定的。

    这不合理,但合法。

    可王家为什么不用呢?

    是不知道吗?

    李诺以为是他对大夏律法还没有研究透,可能赎刑还有什么限制,王钺用不了,对于一个严谨的法律人来说,他必须搞清楚这个问题,于是李诺叫来了吴管家。

    吴管家从外面小跑进来,问道:“少爷有什么吩咐?”

    “吩咐倒没什么吩咐,我看到《大夏律》有关赎刑这里,发现王钺的罪行,是可以用银子来免罪的,但王家却没有用,是不是赎刑有什么限制,是我不知道的?”

    “额,这个……”

    吴管家抬头望天,尽量不让少爷看到他为难的表情。

    赎刑当然没什么限制,问题是王家不敢啊!

    几年前,也有位官员的子嗣和王钺犯下相似的罪行,那位官员动用了赎刑,用银子为儿子轻松免罪,一天牢都没有坐。

    结果就是,一个月后,那位官员被罢官免职,家产被大理寺查抄,充归国库,直系一脉男丁,一个不落全都处斩,旁系发配流放,女眷充为官婢……

    从那以后,凡是和大理寺扯上关系的案子,就没有人敢用赎刑了。

    不赎最多坐几年牢,赎了等着死全家,这笔账,长安的那些官员们还是会算的。

    片刻后,吴管家低下头,说道:“赎刑当然是可以用的,但可能是王家舍不得出那三百两银子,也可能是考功司郎中良心发现,不想用银子给儿子赎罪,少爷要是实在想知道,要不老奴去王家问问?”

    李诺摆了摆手,“算了算了……”

    他只要知道,赎刑没有限制就行了。

    唯一的儿子刚被打了一百杖,判了三年徒刑,再去人家家里问东问西,未免有些太不当人了。

    当然,此刻的李诺并不知道,王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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