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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实在的,在东厂那会儿,她压根没想过自己哪天会变成别人的妈妈。

    她总觉得,自己早晚有一天,会在战场上去世。

    或者……倒在某个人的剑下。

    像她这样的人,根本当不了妈。

    更确切地说,她觉得自己没有资格当别人的母亲。

    李诗诗心里明白,自己配不上这个角色。

    毕竟,整日与刀光剑影为伍的人,又怎能照顾好一个孩子呢?

    马车里,李诗诗一直低着头,脑子里转着这个念头。

    到了顺天府,她得找个好医生,她想做流产。

    虽然对肚子里的小生命有些歉疚,但是……

    她不得不这么做。

    因为她清楚,自己根本照顾不好一个孩子。

    让孩子出生,只会给他带来痛苦。

    几天后……

    三人顺利到达了顺天府。

    朱寿一到顺天府,立刻找人买下了一座大宅子。

    安排好李诗诗后,朱寿马上动身去了昆仑奴的住处。

    这时,郑和已经等候多时了。

    见到朱寿,郑和连忙拱手行礼:“朱大人,好久不见啊!”

    朱寿一看,是郑和。

    两人之前在沛县有过交集。

    自然彼此都熟悉。

    朱寿也很有礼貌地回礼:“郑大人,久违了!”

    “这次出海,又遇到不少波折吧?”

    郑和笑着摆摆手:“呵呵呵,倒也没有那么夸张。”

    “就是打了几场小仗而已。”

    朱寿一听,眉头轻轻皱起。

    打仗?

    郑和见朱寿好奇,笑道:“皇上其实……早就有了命令。”

    “让我前往南洋,去开拓殖民地。”

    “起初遇到了一些小规模的抵抗,但在大明将士的威势下,很快就镇压了那些野蛮人。”

    “现在,南洋一半的地方已经是大明的了。”

    “不过,临走时,我在南洋留下了八千兵马,负责维持当地秩序。”

    “皇上也下令,让我担任南洋总督,管理南洋的殖民地。”

    朱寿一听,笑着点头:“原来如此,郑公公真是辛苦了。”

    郑和笑着摆手:“哪里哪里,都是为朝廷效力,这点辛苦算得了什么!”

    “对了!”

    郑和突然想起什么,接着说:“我去勿斯里时,也和他们的国王谈过了。”

    “他说愿意帮我们开凿大运河,但条件是我们要提供足够的布匹和白银给他们。”

    “他们特别喜欢大明产的丝绸。”

    朱寿听完,点点头,问道:“那你……这事跟皇上有商量过吗?”

    郑和点点头:“皇上说,过几天让我再去一趟,这次让我带上万匹绫罗绸缎。”

    “但条件是,我们必须得到苏伊士运河一百年的控制权。”

    “哦?”

    朱寿听到这里,皱了皱眉。

    这朱棣,还真是个生意精。

    一万匹绫罗绸缎换苏伊士运河一百年,太划算了!

    只是,谁能保证勿斯里人不会反悔呢?

    不过,这不成问题。

    以大明朝的实力,灭掉勿斯里易如反掌!

    其实也不必灭掉,教训他们一顿,他们就会老实了。

    想到这,朱寿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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