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住颤抖。

    “您知道吗,这柄剑代表我们家族的荣耀,我的高祖父正是用它,在邪恶的红龙卓戈入侵时奋勇抵抗,并斩下一片龙鳞,剑也正是在那场战斗中遗失……”

    听到这,艾莎再次与卓戈展开私聊。

    “这件事是真的?”

    “有点小偏差,当时我正在往宝箱怪里打包,有人爬过去被我发现了,那人把剑丢过来转头就跑,剑砸到脚上断了,目测不便宜,就留下了。”

    “那斩下一片龙鳞呢?”

    “被剑砸了后觉得有点痒,就扣了扣脚,可能扣下不少脚皮……”

    贝恩爵士越讲越激动,吹嘘祖辈真假掺半的光辉岁月是贵族社交中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大都会背那么几套词。

    “赶走恶龙后,高祖父留下那片龙鳞,成为家族另一件宝物,每代家主都会随身佩戴,高祖保佑!两件宝物终于重聚。”

    他解下项链,上面挂着的正是一片龙鳞,暗红的颜色与卓戈身上如出一辙,握在手里反复摩挲,神色庄重地亲吻上去。

    艾莎似乎意识到什么,怀着也许不是的期望问卓戈:“所以他现在吻的?”

    “陈年脚皮,应该是。”

    她第一次如此讨厌亲吻礼这个礼节。

    贝恩爵士吻得越庄重,她生理不适感越严重,胃中翻涌不停,许久才平复下来。

    “用他们家的东西买他们家的楼,是不是不太好?”

    “没事,他还得谢谢咱们呢。”

    “再次表示感谢。”

    贝恩又行一礼,才带着家族宝剑离开饭店。

    管家留下负责指挥现场搬离,他们行动十分迅速,傍晚前就基本完成。

    一些家具没有带走,卓戈一行人今晚便住下来,只留一二层做店面,反正商品种类也不多,暂时只有悠悠球。

    与此同时,半精灵托托结束导游工作,伴着晚霞回家。

    当然,不只是导游的工作。

    一个既不受精灵欢迎,也不受人类待见的混血儿,想要生活好,总要多几门手艺。

    她还是名优秀的小偷,手指上的功夫广受业内好评。

    港口是她的工作区,外地来旅客是最合适的目标。

    今天遇到的那个女的叫什么来着?好像是艾莎。

    肯定是哪家贵族的孩子,说不定还刚毕业,简直把好偷写在脸上,不干一票简直对不起她眼神里清澈的愚蠢。

    偷来的包裹不重,但布料很好,里面的东西肯定很值钱。

    她一直忍着没看,把几天收获攒在一起拆是她最喜欢的事情。

    天色渐暗,家也到了。

    贫民区,鱼龙混杂的地方,字面意义上的鱼龙混杂,多种群混居,从鱼人到亚龙人都有。

    进门前先检查夹在门缝里的布条。

    没掉,安全。

    推门而入,点亮油灯。

    “让我看看这里是什么好宝贝……”

    “不值钱的。”

    “怎么可能,”她声音一顿,意识到危险,伸手摸向身旁的柜子,“谁在说话!”

    “你在找这个吗?”阴影中走出位身材高挑,肤色浅灰,银白发色的精灵,拎着把手弩,语气戏谑。

    是卓尔!

    精灵中最危险的族群。

    怎么惹到这些家伙的,托托来不及想,向后一蹿要开门逃走,却无力地瘫倒。

    什么时候中的毒?

    卓尔不慌不忙地走来,捡起包裹,从中拿出个红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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