谌冲来。

    他已经察觉到,海蝉和尚的肉身已经被人占据,而且占据肉身的存在自己还十分熟悉,乃是自己最大的死对头,如果自己此时进入那肉身去争夺控制权,怕不是对方的对手,到时候落得个一地鸡毛的下场。

    倒是不远处的张谌,虽然修为弱了点,但修为弱才好夺舍啊?

    最关键的是,他觉得张谌是个软柿子,好夺舍操控。张谌的实力差不是问题,只要自己夺舍了对方的肉身,想要恢复实力还不简单吗?而且自己率先完成夺舍,可以先对那先天孔雀出手,将先天孔雀的肉身斩杀,到时候自己在吞了孔雀的造化,可就真的赚大发了,正好趁机剿灭大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