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忍不住问道:“明珠,你这是做什么?干嘛又变回虎身了?”

    明珠能够在人身与虎身之间自由切换,但每一次切换都是需要消耗妖元的。而且她现在已经习惯了人身,连攻击手段都变成了用剑——天枫剑丢了,唐逍又在江城为她买了一把,名叫“青罡剑”,乃是上品玄器,虽比不上天枫剑,却也差不多够她用了。

    明珠笑道:“公子,在山林里,我比你可要快得多。你骑上来吧,我驼着你走!”

    唐逍有些犹豫,随着她天天陪在他身边,他已经把她当作妹妹一样看待,虽然她已经上千岁了,若是论寿命来说,她要比他“高寿”好几十倍。

    她一个女孩子,他怎么能随随便便骑在她身上呢?这要被人知道了……

    明珠却没有他那么多复杂的想法,摇了摇脊背,催促道:“公子,你还在发什么呆呢?快上来吧,你就不想快些赶回丹郡,看看那儿到底出了什么事情吗?”

    唐逍一直不善于和女孩子打交道,包括母老虎在内,最终往往都是他屈服。

    于是他骑上虎背。明珠低啸了一声,迈开四蹄,刹那间消失在茂密的大森林之中。

    事实证明,她的速度的确要比唐逍快了不少。身为山林之王,她翻山越岭如履平地;而且妖灵境的她,自带着一股凌厉的气息,纵然阴风山脉里的妖兽极多,还不乏七阶、八阶乃至九阶的,但只要她耸一耸脊背,一座山上下都不会有半个妖兽敢于露头。

    于是一路顺顺利利,七八天后,唐逍就赶到了丹郡城下。

    急急忙忙进了城,唐逍直奔西十四街。当初他给孔燕苇、郑秋燕等人买的宅子就在这儿。

    西十四街上有个小院子,前后足有三进。临街是三间宽阔明亮的大屋子,大门上挂着一块红底黑字的木匾,上面写着“方正食品行”五个大字;从食品行侧面的一条小巷子进去,便是只有七尺宽的院门,进去是个小院落;二进是一排五间大屋子,三进则是花园里的两座小楼。一圈围墙围着整个小院,柳树从墙头上伸出来,苍翠欲滴。

    唐逍记得他离开的时候,这个食品行已经开业了,郑秋燕等十几个妇人一边经营铺子,一边照顾二十多个小孩;她们和左大勇都住在二进那几间大屋子里,三进则是孔燕苇带着孩子们,整天教他们练武、习文,同时也在照顾着病情刚刚稳定的方余。

    那时的方余,虽然还是昏迷不醒,至少不会流哈喇子,灵魂也有了一些波动。

    这几个月过去了,也许她的情况又要好了许多吧?

    可是他没想到,当他来到方正食品行的时候,却居然看到有人来要债!

    一大群人把铺子围得水泄不通,大多数都是看热闹的,却也有十几个是家丁护院,簇拥着一个湖蓝绸衫、大腹便便的中年人。他摇着折扇,目光望天,一副不可一世的表情。

    “没有钱?没有钱就给老子滚,老子的铺子,不租给穷光蛋!”

    唐逍皱紧了眉头:这个宅子明明是买的,怎么会有人来收租呢?

    这时食品行里走出一个女子来,旧衣布鞋,一脸愁苦,正是郑秋燕。

    然而当初那个面对“鱼刺”也毫不畏惧,只想着保护唐逍的坚强女子,此时却是一副低声下气的模样,苦苦哀求着:“蒋先生,不是我们不交租子,实在是有点不凑巧。我们当家的已经去筹钱了,最多七天……不,五天……三天,三天过后,我们一定会交上租的!”

    她接连缩短了时限,是因为看到蒋先生脸上的不快,可是也许她自己都不知道,三天内,怎么能交上租子。唉,穷人能有什么办法呢,拖得一天是一天吧!

    蒋先生冷笑道:“七天?三天?三天以后,你们连有没有命在都不知道了,还敢奢言交上租金?谁不知道你们惹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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