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他一定要去太室山,参加下月初四的“小宴会”,还说什么有他心心念念的人。唐逍决定一笑置之,她和他连面都没见过,哪知道谁是他“心心念念的人”?
没了明珠当坐骑,他就在下一个镇子买了匹马,然后很快就后悔了。
那匹马只是三阶妖兽,一个镇上本就没什么好东西卖。虽然能够给他代代步,让他轻松那么一点点,但他想要赶时间,只能从危险的大森林深处穿过去,于是第二天,那匹可怜的马儿走到一处深涧边上,甚至都没看清楚,什么东西从水底钻出来,把它一口吞了下去!
唐逍怒极,把那条大鳄鱼抓上岸来,剥皮抽筋,却也没办法让它把那匹马还回来。
于是他只能靠站两条腿跑步了。
好在丹郡过后,五鸾宗已经不远了,他很快来到了源城,然后到了彭口镇边。
到了火鸾峰脚下,他却不急着上山了,而是来到彭口镇里,当然没有找到当初那个黄衣少年,而是来到了镇主府边,看着这不怎么起眼的镇主府,长长地叹了口气。
他记得,彭趣第一次见到他,就是在这座“小小的”府邸里,而他自己当时却不知道。
站了半晌,没有看到彭趣的身影,当然她是不可能出现在这儿的;只看到一个青年骑着一匹黄马,带着几个家丁走出府门。他认得这青年是彭趣的弟弟,当初还打算把方柔抓回去,他来找这青年的麻烦,却被方柔提前发现,没有惊动任何人就离开了。
唐逍看着那青年慢慢远去,然后掉头离开了彭口镇。
彭口镇西边的一片榆树林中,唐逍记得当年他曾在这儿为方柔阻挡追兵。
很凑巧,今天这儿也在发生着一场战斗,只是这战斗的激烈程度,似乎要远超当年了。
一个倔强的青年,手握着一柄锯齿形的长剑,剑身上闪烁着阵阵靛青色的光芒。他一手扶着榆树,紧咬着下唇,厉声道:“来吧,想要杀她,就从我的尸体上踩过去!”
与他对峙的是三个二三十岁的青年,都穿着五鸾宗草舍的学员制服,面沉似水。一个青年冷喝道:“你不知道她是五鸾宗的通缉犯?想为她出头,你想过惊云寨那么多人没有?”
倔强青年冷笑着,那笑容却似比哭还要难看:“你们都杀了我叔叔,还会在乎一个惊云寨吗?废话少说,来吧,反正今天我活不成了,就看看我能够带走几个垫背的!”
他身后,有个女子在哭喊:“雷少侠,你别管我,自己走吧……”
“不!”倔强青年嘶吼道,“你说过,你有要紧事带给我兄弟,我就一定得保护你找到我兄弟才行!除非我死了,那就没办法,只能看你自己的命……”
“你们又不是苦命鸳鸯,何必在这儿生离死别?”三个学员冷哼道,“既然你不走,那我们也不能勉强你,就让你与她手拉手进冥府,也算我们对得起你了!”
话音刚落,三道剑光同时掠起,织成一张剑网,把那倔强青年罩了进去!
倔强青年大概也知道,这三把剑他是逃不过去的,于是长吁了一口气,干脆不再防御,一剑拼死刺向正面那个青年:就算死,他也得带一个垫背的!
当然在正常情况下,他是谁也带不走,他的速度远逊于对方。所以他对面那青年也嘴角含着冷笑,根本就没躲闪,当三柄剑都刺入倔强青年身体的时候,他还怎么可能杀人?
可是谁也没想到,三柄剑都刺到了一柄雪亮的剑身上,根本就没有刺中那倔强青年!
三个学员都愣住了,就连对面那个也忘了躲闪,直到剑身入体,才猛然醒悟过来。
看到剑尖自他背心透出来,就连倔强青年,也彻底怔住了。
却听一个声音淡笑道:“听说你要给你兄弟带个信,你有兄弟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