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劫匪让老板觉得有点兴趣。

    “唐顿么?”

    秃头老板嘟囔一声。

    “他和我都知道,如果我愿意,在他瞄准我之前,我可以杀他十次。

    既然他连死都毫不在乎,那我又何必在乎一把枪呢?”

    话音落下,秃头老板收回手枪,重新拿起报纸观看起来。

    今天的报纸让他咋舌,布鲁斯·韦恩居然在时隔多年之后,重新回到了这座城市。

    提起这个名姓,秃头老板的视线仿佛穿过墙壁,落在哥谭市中心最为高耸的建筑物上。

    那座建筑叫韦恩塔,就像哥谭也可以叫韦恩城一样。

    这里是韦恩的哥谭!

    哥谭的皇帝回来了!

    ……

    离开枪店的唐顿皱了皱眉,阴沉的天气和暴雨让他看不清远方街道上的招牌。

    哥谭总是被阴云笼罩,典型的亚热带季风型湿润气候,唐顿不喜欢这里,可哥谭似乎喜欢他。

    今天上午,唐顿还在老家张罗他刚盘下来的社区超市,同样是个雷雨天,正摆货的唐顿在一声炸雷中穿越到这。

    因为知道哥谭的危险,穿越后的唐顿立马寻求出路,他先调查了他所处的时代。

    当他发觉这里的报纸上还没有蝙蝠侠,超人,闪电侠等一系列超级英雄和超级反派以后,唐顿立马有了主意。

    他买好了通往大都会的车票。

    即便哥谭是唐顿穿越后的第一个落脚点,他也不想在这座城市多待,和哥谭比起来,没有超人的大都会要安全多了。

    只要先在大都会待上几天,接着转到华盛顿,他就能安全整整几年。

    等到华盛顿也不安全了,他就移民到瑞士之类没什么超级英雄和超级反派的国家去。

    他想的挺好,可他刚坐上通往大都会的客车,这辆车就被哥谭黑帮之间的枪战波及,唐顿原本的外套也在车辆的爆炸中牺牲了。

    当然,牺牲的还有他本人。

    哥谭不愧是哥谭,仅仅一个上午,唐顿就已经尝到了死亡的滋味儿。

    至于现在,就像他说的那样,杀不死他的只会让他更强大,而杀死过他的,则会让他空前强大。

    没死过的唐顿或许还会为活着而忍受什么。

    可从死亡中爬回来的他,只想让杀死他一次的人,尝一尝他刚品尝过的死亡的滋味!

    当他们将十字路口当做战场,又将唐顿和他乘坐的客车当成掩体互相发射火箭炮时。

    他们会想到么,自己从地狱里爬出来了!

    任由瓢泼的雨水打在身上,身躯不断发热的唐顿招一招手,拦下一辆出租车。

    车子停下之后,司机打开车窗,将他持枪的手拿出来对唐顿晃了晃,又拿枪口指了指唐顿揣着枪的腰带,说道。

    “你最好只是想搭车,伙计。”

    “我当然想搭车,去刚刚发生枪战的地方,大概在哥谭客车转运中心附近,送我过去。”

    唐顿回应一声,又顶着司机的枪口钻进车里,司机则狐疑的看了看他衣服上的弹孔。

    “今天的枪战可太多了,意大利黑帮和俄罗斯黑帮彻底打起来了。

    让我想想,客车站那边是萨巴蒂尼家族的地盘,那一片附近都归萨巴蒂尼家族管,他可是法尔科内的手下,你最好不要乱来。”

    “开你的车吧。”

    唐顿催促一声,司机只好点了点头。

    “好吧,我把你放在那附近半个街区左右,希望我不会被你波及。

    你看上去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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