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盆子里装着面条,另外一个盆子里盛着散发香气的美食,一块块看不出食材的肉片,每片肉切的很奇特,表面布满花纹。

    “中午吃盖浇面,简单吃点,晚上咱们再吃大餐。”逢山把盆子放下,转身又回大巴车,折返回来时拿着盘子,为了方便两个吃货,特意给他们准备餐叉。

    先盛一盘面条,再舀一大勺浇头盖在面上。

    “这不就是意面?”汤姆有些失望,还以为逢山会做出什么中国美食,就像土豆鸡块那种食物。

    叉起一块肉片,放进嘴里咀嚼。

    丰富而独特的味道瞬间在口腔中散开,浓郁香气和肉片美妙的口感让他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连连赞叹道。

    “弗兰克,快尝尝,这道菜太美味了。”

    弗兰克学着逢山的样子,把面条跟菜搅拌在一起,餐叉叉起裹满汤汁的面条和肉片。

    送入口中,面条的嚼劲与汤汁的刺激在口中交织,带来一种别样的块感。

    味蕾仿佛被这强烈味道冲击,弗兰克不禁发出“哇哦”感叹声。

    随后辛辣滋味在口腔中散开,让弗兰克额头微微冒汗,但却停不下来,继续大快朵颐,一边吃一边啧啧称奇。

    “伙计,这是什么肉?驯鹿里脊还是驯鹿小排,上帝,这是我吃过最美味的肉。”汤姆吃的满头大汗,还不忘打探食材底细。

    “喏!”逢山端着盘子,扭头看向雪地里的棕熊肉。

    噢!

    原来是棕熊肉。

    就在两人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时,却听到逢山慢悠悠说道,“是棕熊的肝脏和肾脏,这道菜在我的故乡叫肝腰合炒。”

    棕熊的肝脏,肾脏?

    弗兰克和汤姆表情瞬间凝固,眼睛里流露出一丝难以置信和惊讶。

    在阿拉斯加除了原著民,很少有人会吃动物内脏,当然不包括鹅肝,因为内脏在他们看来是不洁的象征。

    可逢山做出来的内脏,不仅没有腥味,吃起来也特别美味。

    两人愣了几秒,似乎在努力消化这个信息,随后弗兰克耸耸肩。

    “好吧,看来我得重新审视一下我对这些食材的看法,汤姆,你是教徒,不能食用内脏,这道菜就让我一个人吃吧。”

    “法克,今天周日,上帝休息。”汤姆像护食的狗子,抱住餐盘目露凶光,就差跳起来咬人。

    午饭结束。

    三人坐在木棚下喝茶消食。

    “逢,我们打算返回费尔班克斯了。”弗兰克也知道逢山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就不留在营地添乱。

    嗯!

    逢山转过身,看到弗兰克和汤姆两人,有些不舍,难得有人陪自己住两天。

    “明早再走呗,晚上给你们做红烧熊肉。”

    汤姆听到眼睛一亮,刚要开口就被弗兰克一把薅住,笑着说道。

    “不了,城里还有很多工作等我回去,汤姆也有飞行任务,你这里也有很多事情,对吗,汤姆。”

    “啊...!”汤姆突然大叫一声,露出面目狰狞很疼的表情,连忙点头,“是的,我还有好几个订单要送,法克,你拿什么东西捅我?”

    弗兰克淡然的丢掉给兽皮打孔的改锥,“逢,你最好来趟费尔班克斯,还有后续文件需要你签字。”

    “下周一我让汤姆来接你。”

    “行!”

    逢山没有拒绝,自己确实要去一趟费尔班克斯,采购一些生活用品。

    一个星期后还能见面,也就不再挽留。

    临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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